中新网5月13日电 据新快报报道,记者昨天从消息灵通人士处获悉,已经实行五年、对医药行业影响深远的“药品招标”体制面临药品行业全面“倒戈”:继今年3月底全国13家医药行业协会联名上书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呼吁“调整药品招标代理费政策”后,4月6日,这13家行业协会再一次联名上书国务院,直接请求国家有关部门终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法”。
招标机制最终损害了患者权利
今年3月18日-20日,包括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等在内的13个全国及省市医药行业协会的会长、秘书长汇于杭州,研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事后联名起草了《关于请求终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建议》,列数“药品招标”机制的“5大弊端”,请求国家有关部门终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法”。
北京市某重量级医药公司副总经理H先生向记者罗列了药品招标中的种种“猫腻”,并指出,由于目前85%以上药品仍经医院销售,医院垄断了患者的用药选择权,“不卖对的,只卖贵的”在某些医院变得天经地义,极大地损害了中国老百姓的健康权、知情权和享受低价医疗待遇的权利。
为了说明国家医药招标采购的理想和现实反差之大,H先生还特意传来了一组去年北京市某次招标后中标药品的中标价格与市场批发商实际供应价格的对比数据(见表)。
深、穗两地曾上演“招标”风波
一位一直参与深、穗两地药品招标活动的业内人士B女士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也透露,去年深圳市属医院唯一一次的招标就因“民怨沸腾”几经折腾:由于有关部门公布的招标办法受到参与招标的各方(药企和经销商)的强烈反对,只好在不到一个星期后重新公布新规定。但由于新规仍是“换汤不换药”,使此次招标活动仍有900个品种因为各种原因落标。企业继续表示不满,其中由42家外资企业组成的“研制开发制药企业协会”还特意集体上书广东省药品招标监督小组。在企业的努力下,深圳这次招标再次修改规定,将落标的900个品种中的300个重新纳入中标目录。
据了解,近年药品招标中像这样将某些规定一改再改、“一标三折”的事时有发生,广州市去年进行的三次招标(中山医系统、省属医院系统、市属医院系统)也遇到过同样的问题。(记者 张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