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3日电 台“高院”12日傍晚紧急函文传真全岛各“地方法院”,凡是“大选”票袋全部错放“公投”票,以及选举人名册错置,必须取出“公投”票袋,核对是否装有“大选”选票和选举人名册,并进行勘验;此外,凡是“公投”票袋中有部分“大选”选票、部分“公投”票,则短少的“大选”票一律改计无效票。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高院”12日的决定,对这次因“公投绑大选”造成的选票错置争议,不但定出“处理准则”,也明确作出继续验票的决定。
据了解,台“高院”发出此函前,已出现类似情况的高雄“地院”已采取封存票箱,暂时不勘验选票。
报道说,台湾“大选”验票12日才进入第三天,从台北县市到高(雄)屏(东)县市,都发现“公投”票与“总统”选票错放、“公投”选举人名册与“总统”选举人名册错置情况,衍生重大争议。国亲律师因此紧急前往“高院”递状,声请裁定:凡是在“公投”票袋中找到“总统”选票,应由发现的各地院查扣、封存,然后送交“高院”实质调查。
台“高院”12日下午评议,认为有必要针对“公投绑大选”产生的验票争议,另作“补充说明”。并从傍晚开始,陆续以公文传真方式,紧急通知全岛各“地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