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2日电 据天府早报报道,由于北京两家出版社在其出版的VCD和书籍中把《浏阳河》的词曲作者署错,歌词原作者72岁的徐叔华一怒之下,将侵权的两出版社告上了法庭。
据悉,这也是徐叔华7年内第12次打侵权官司,堪称绝无仅有。
徐叔华在昨(11)日接受采访时透露,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6月审理此案,他将向两家出版社分别索赔2万元,以提醒他们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
徐叔华一直被同行誉为音乐圈的“王海”,从1997年开始,他为自己争取《浏阳河》词作者署名权打了11次官司,几乎百战百胜。现在重新踏上维权征程,徐叔华感叹道:“这些出版社是屡教不改,以前为不署名、署错名输了官司,还不接受教训,那我就再告他们一告,让他们知道侵权的代价,同时也多点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
徐叔华这次起诉的两家出版社分别是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和中国广播音像出版社,前者出版的《中外优秀儿歌合唱曲选集》一书中,将《浏阳河》词曲作者署名为“钟维国编词曲”,而中国广播音像出版社出版的一盘光碟干脆就没署作者名字。徐叔华的一个北京亲戚偶然在市场上看到这两个出版物并告知徐叔华,徐叔华立刻赶到北京,和该歌的编曲唐碧光一起请律师打起了官司。据徐叔华介绍,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估计6月就将开庭审理。
徐叔华现在已是72岁高龄,为何对打官司如此孜孜不倦?徐叔华昨日言及此事笑称,他要为维权奋斗终生,尽自己所能还歌坛一片净土。“都说写歌不如唱歌的,唱歌不如卖歌的。那是以前大家不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如果轻易就放过这些侵权者,写歌的没有创作动力,大家也听不到多少好歌了!”(记者吴晓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