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2日电 据云南当地媒体报道,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10日对中国最大一起团伙贩毒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谭明林(别名谭晓林)犯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新华网云南频道报道称,云南警方向记者透露:谭明林是缅北地区对中国危害最大的毒枭之一。先后向中国境内贩运大宗毒品55次,毒品海洛因3吨以上。
自1995年以来,谭明林在缅甸木姐、勐古等地,纠集境内外贩毒分子,运用现代化的交通、通讯和金融工具进行毒品犯罪活动,在很短时间内,形成了一个横跨境内外,收购、运输、贩卖、洗钱一条龙,规模庞大的职业化走私贩毒集团。
经查明,1995年8月至2001年1月,谭明林自己或与境外毒贩合谋、策划,先后八次走私毒品入境,共计走私、运输、贩卖毒品海洛因2057.361千克。另外,谭明林还多次买卖麻黄素达3吨。
昆明中院认为,谭明林无视中国法律,多次将毒品自境外走私入境进行运输和贩卖,已构成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同时,谭明林多次非法买卖麻黄素的行为也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依法应予惩处。
经查,同案被告人赵永、黄鲜、梅智明在谭明林的指挥和策划安排下,实施了指挥、策划和协助运输毒品海洛因的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对此,法院判决被告人赵永、黄鲜犯运输毒品罪,均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梅智明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1年4月,在中、缅两国警方和肃毒机关的通力合作下,谭明林及其贩毒集团18名成员落入法网。随后,谭明林因涉嫌走私毒品被云南省公安厅逮捕。2003年11月,昆明中院开庭了审理此案。(冯丽萍 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