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2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政制发展专责小组昨天发表政制发展第三号报告,罗列出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可考虑修改的范围。
香港文汇报今天的社论文章指出,这标志着政制发展的讨论,进入了探讨具体方案的新阶段。
文章说,从政府报告列举的可修改范围可以看到,香港的政制发展有很大的空间。无论是扩大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的人数,还是增加立法会议席数目,都是增加香港政制的民主成份。只要我们善用摆在面前推动政制发展的好时机,在可修改的范围内,讨论研究出最佳的可行方案,就能够将香港的民主推进一大步。相反,如果离开人大常委会的规定,坚持争论那些脱离现实、不切实际的所谓“双普选”诉求,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不仅不会有甚么正面的结果,反而不利于香港民主的发展。
香港大公报社评说,第三号报告提出的○七、○八年选举的“九个方面可修改”体现了循序渐进的原则,也是这一原则在实施过程中迈出的清晰和坚实的一步。沿着这样的脚步前进,香港的民主发展之路会越走越宽,最终达到基本法规定的普选目标。
大公报社评认为,这九个方面可修改建议的提出,展示了香港的政制发展在基本法和人大决定的规范下仍然具有广阔的空间,也标志着有关检讨进入了实质性的具体方案的集思广议阶段;这为真正有心推动香港民主发展的政党、团体、个人提供了一个展现民主智慧的平台。
香港商报社评说,第三号报告体现了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精神,为下一步具体方案的探讨提供了良好的可行框架,第三号报告标志着政制发展讨论,进入了探讨具体方案的全新阶段。
文章说,在新的探讨阶段里,特别需要提倡建设性讨论。任何政党、团体、派别和人士就报告的某个方面或是整体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应该尽量具体和切实可行,说明理据,而不是泛泛而谈,或者脱离实际,无法实施。与此同时,要顺利完成具体方案讨论和设计,亦离不开理性态度,需要全社会一起营造和谐环境,正视客观事实,以包容的态度,展开真诚对话,放下成见,求同存异。
香港星岛日报社论说,在人大一锤定音后,无可否认政制不可能急速发展,但把握政制改革谘询的机会,提出构思中的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和组成方案,虽然不像简单的民主化口号般有大众化吸引力,却是真正在一砖一石地铺砌本港的民主之路。
社论说,普选是《基本法》定下的目标,中央不会违背,港人实不宜因为○七/○八没有全面普选,就自绝政制发展谘询。民主路漫长艰巨,但绝不离“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的道理,只要能坚持务实前进的原则,即使开步细小,在打好基础后,民主仍有良好发展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