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实施“禁乞区”1个月以来,先后有7名职业乞讨者被警方依法给予治安拘留。这是记者今天从杭州警方得到的消息。据悉,这也是国务院《救助管理办法》出台以来,杭州首次对职业乞讨者动真格。
据了解,这7名被处以治安拘留的职业乞讨者,有6人是因为教唆未成年人行乞受罚,还有1人在“禁乞区”行乞被劝导时,因对劝导人员动手,而被依法处以15天的治安拘留。这也是目前杭州警方对行乞者最重的行政处罚。
4月15日,安徽人刘敏唆使3个孩子在湖滨步行街乞讨,在孩子讨不到钱的情况下,刘教唆其采用拦截、尾随被乞讨人、拉扯被乞讨人衣物等方式强讨强要。警方通过调查取证,认为其行为严重妨碍了公共秩序,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条款对刘敏处以5天的治安拘留。另外5名职业乞讨者和相关责任人采用同样方式,教唆未成年人在湖滨步行街、南山路等风景区行乞,被处以5至7天不等的拘留处罚。
被处以15天治安拘留的乞讨人员叫曹军,是一名残疾人。4月21日,曹在城站广场“禁乞区”强讨强要过程中,和被乞讨人徐某发生争吵,当民警上前管理时,曹军竟言语威胁,并用衣服甩打民警。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和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对其作出了处罚。
杭州在今年4月10日开始设定“禁乞区”,规定延安路与解放路、庆春路等20条市区重点道路以及西湖风景区等10个主要公共场所划定为“限制乞讨区”,禁止乞讨者在此区域内乞讨。杭州还组织了公安、城管、行政执法、民政等部门组成的8支小分队,在“禁乞区”实施全天候管理。据悉,实施“禁乞区”以来,在“禁乞区”内已有序劝导485名乞讨者,其中210人在自愿的基础上由民警护送至救助站接受救助。(李坚 金晓琼 董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