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2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11日宣布,将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这一专项活动从现在开始,为期一年左右。
中国青年报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在昨天召开的专题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检察机关作为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对保障人权负有重要职责。开展这次专项活动,是对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最直接的保护,也是落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原则的具体体现。
据介绍,即将开始的专项活动,将把查办重点对准五类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渎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非法拘禁,非法搜查的;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的;破坏选举,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虐待被监管人的。
最高检要求各地检察机关,要特别注重查办发生在基层、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案件,尤其是对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特大案件,要作为重中之重,迅速查办。
王振川说,对这些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无论发生在什么领域和部门,无论涉及到什么人,包括发生在检察机关的,都要坚决查办,依法追究。
按照行动布署,5月底以前,各地检察机关要对已经受理和发现的线索逐一登记,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对典型和特大案件线索,由省级检察院报最高检。从6月开始,对排查出的线索,集中立案一批;对已立案侦查的案件,要查结一批,起诉一批,配合法院判决一批。(记者崔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