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9日电 据中国民政部消息,2004年头一季度,民政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004年头一季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全国共有2248.9万城镇居民、935.7万户家庭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均比上年同期有所增加。其中:在职人员163.7万人,比上年同期下降12.6%;下岗人员487.9万人,比上年同期下降8.7%;退休人员88.2万人,比上年同期下降5.8%;失业人员415.3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9.7%;上述人员家属996.3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18.3%;“三无”人员97.5万人,比上年同期下降6.5%。
一季度全国累计支出低保资金41.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保障水平61元,高于上年同期54元的水平,也高于上年度58元的水平。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来看,人均最低生活保障差距仍然较大,人均月救助金额最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北京市,全年人均月补差金额为236元,最低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甘肃省,全年人均月补差金额为25元。
二、农村救济
2004年头一季度,农村共定期救济困难群众778.1万人。在开展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地区,有411.1万村民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比上年同期增长8%。其中:困难户98.4万人,五保户28.6万人,其他人员68万人。家庭得到最低生活保障多达195万户。
三、社会捐赠
至2004年一季度末,全国共建立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站、点2.2万个,接收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2.34亿元,接收衣被3057.8万件,使90.1万人(次)困难群众受益。
四、优抚安置
至2004年一季度末,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482.6万人,比去年同期减少2万人,属于正常自然减员。由于各地提高了优待抚恤标准,建立健全了优抚资金自然增长机制,使优抚资金有所增加,一季度累计支出抚恤事业费19.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亿元,增长7.6%。
一季度累计安置义务兵、士官3.9万人,接收军队离退休干部1838人。
五、民间组织
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更加完善。至今年一季度末,全国共登记社会团体14.3万个,全国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共有12.4万个。
六、社会福利
至2004年一季度末,全国共有各类收养性单位3.5万个,床位124.1万张,收养社会各类人员95.2万人;福利企业3.3万个,安置残疾职工66.9万人。
七、民政事业费支出
至2004年一季度末,民政事业费支出105.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4%,其中:救灾支出7.5亿元,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支出41.3亿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3.5亿元,抚恤事业费支出19.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