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9日电 据中安网报道,工商部门明知的不合格产品竟然没有列入劣质奶粉名单、受害儿童亲属追讨赔偿也因执法人员隐瞒真相变得艰难、记者要采访的死亡婴儿亲属被“保护”进公园,这些打击劣质奶粉的虚假行政行为恰恰使许多“大头娃娃”伤害赔偿的追讨成为了难题。
4月24日,阜阳市颖州区三合镇农民李喜向颖州区消费者协会投诉女儿因食用劣质奶粉遭了伤害。从2003年3月开始,李喜连续从三合镇商贸超市购买80多袋内蒙古牙克石市思汗乳业公司生产的“贝佳利”牌奶粉喂养出生的女儿萌萌,随后萌萌出现了特别爱睡觉、头脸变大等发育不良现象。现在一岁半的萌萌仍然身材异常矮小、不能走路、不会说话。李喜说,阜阳劣质奶粉事件曝光后才想到去工商部门主管的消费者协会投诉,希望得到一定的伤害赔偿。
5月2日,颖州区消费者协会作出调解终止协议书让双方签字。消费者协会称:“经调查,超市店主不承认卖过贝佳利牌奶粉,投诉人李喜提供的奶粉空袋证据店主也不认可,李喜又不能提供有力证据,不能继续调解”。据李喜介绍,此前消费者协会确实进行了调解,他提出1万元的赔偿要求但对方只愿意支付5000元,后来店主干脆连5000元也不愿意出了,消协的人也知道。到底谁心里有鬼?
无奈之下的李喜找来律师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讨回公道,但状告店主的民事官司需要的立案费、律师代理费让他承担不起,何况可能产生的法院一审、二审花费的时间更是耗不起。李喜目前有个想法,打一场经费少的行政官司,状告工商执法部门行政不作为。
5月6日,记者深入调查的结果确是工商部门存在着隐瞒事实真相的嫌疑。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003年7月8日的一份《检验报告》明确显示:“贝佳利”牌婴儿奶粉蛋白质含量仅为3.8%、细菌总数超标8000个/克、大肠菌群超标近6倍。委托检验单位是颖州区工商局,抽验送样人则是该局的两位工作人员,而这两位的之一正是接受李喜投诉案的办案人员。另据群众反映,该次检验不合格的奶粉样品来源是程集镇供销社,而李喜投诉的商贸超市营业执照正是程集供销社三合百货门市部。
5月8日,记者向颖州区工商局的工作人员提出疑问:早在去年7月8日,你们就发现质量不合格的“贝佳利”牌奶粉,为什么本次没有上报列入阜阳市劣质奶粉名单?回答:“我们没有接到工作安排”。再问:仅针对李喜投诉一事,你们明明知道“贝佳利”奶粉是劣质奶粉和销售商的底细,为什么还再三强调投诉人自己去寻找有力证据?回答则是:“作为一般工作人员,我们已经尽心尽力了……”。
另有多名群众反映,投诉人李喜所在的乡镇还有3名婴儿完全类似的情况而投诉无门。有关部门对媒体的采访采取更多的躲避手段,新华社记者周立民前往颖泉区周棚街道办事处采访一婴儿食用劣质奶粉死亡事件找不到当事人,也是因为有关部门把死亡婴儿的张姓一家人送进阜阳生态园“特别保护”起来的缘故。(王友明、潘书培、叶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