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8日电 据检察日报报道,安徽省萧县交通局原局长李志强雇凶杀死情妇案近日作出一审判决结果。4月30日,宿州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李志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另外,樊世全、王瑞吉及李志强的妻子杨贵侠等其他9名同案被告人因犯故意杀人罪、帮助毁灭证据罪,分别被判处死刑、死缓及有期徒刑。
检察机关指控称,现年38岁的李志强10多年前即与被害人李某有不正当关系,并生有一女。李志强任交通局长后,欲断绝与李某的关系,但李某不同意。为摆脱李某的“纠缠”,李志强多次与他人共谋要杀死李某。2003年春节前后,李志强伙同蒋铁兵准备将李某骗到外地,再找人将李某杀害,因李某拒绝而未得逞。2003年三四月份,李志强又伙同杨贵侠及樊世全、王桂玲夫妇商议杀人计划。同年4月4日,樊世全与王瑞吉用杨贵侠给的2万元钱购买了一辆无牌照自卸车,并于当晚在萧县实验中学附近用该车撞击李某,李某所骑的摩托车报废,但其本人幸免于难。
2003年5月15日,根据杨贵侠的安排,樊世全、王桂玲夫妇将自己的弟弟樊世忠、儿子樊昌勇以及王瑞吉、赵艳雨等人纠集到一起,并准备好作案工具,于当天晚上将被害人李某骗到樊昌勇驾驶的一辆“黎明”车上,采用绳勒、锤砸等方法共同将李某杀死。在确认李某已死亡后,杨贵侠立即通过电话向李志强报告了这一消息。随后,几人又将尸体抛到萧县卫校门口的世纪大道上,由樊世忠驾驶“黎明”车从李某身上残忍地轧过,企图伪造交通事故现场。两天后,樊世全、樊世忠将“黎明”车送至王双芝处,由王双芝连夜将车分割并藏匿于家中。
今年2月17日,宿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对上述指控事实全部予以确认后依法作出了判决,同时还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了李志强的刑事责任。(吴贻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