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澳门五月六日电澳门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建议制订的第二任行政长官选举开支方案,总金额为六百八十万澳门元。
据悉,预算开销包括管委会本身的运作,以及选举委员会委员选举和行政长官选举两项选举活动的官方开支,如印制选票、广告宣传、投票站的设置等。按开支类别计,“资产及劳务”的开支最多,达五百三十万元,单在刊登公告的预算开支就达一百三十万元,电视及电台广告制作开支稍低,约十万元。其余一百五十万元属“人员”开支,包括管委会成员的出席费,以及将来拟设的投票站执行委员会成员的出席费等。
选举开支已把《行政长官选举法》规定由管委会统筹的所有选务活动的开销计算在内,包括选委会委员选举七大界别都要投票的情况。因此,如有界别等额当选,无须投票,开支或会少一些。
二00一年立法会选举的总开支为九百五十万元,而行政长官选举(包括选委会选举)的技术操作,其难度绝不低于立法会选举。例如,选委会委员选举的选票设计,由于是分界别选举,每一界别都可能有数以十计、甚至过百的候选人,社团投票人需要在选票上剔出不多于应选名额的候选人,选票式样如何做到简洁、清晰,当局费尽心机。
此次选举的有关金额将由本年特区财政预算案第十二章“其他经常开支”中拨出,有关当局将尽量节约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