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读指引:有“中国第一私人侦探”之称的孟广刚前天飞抵广州,为中国私人侦探行业大会进行筹备。
孟广刚于1993年在全国第一个正式拿到“私人侦探”营业执照,在沈阳成立了自己的调查事务所。十多年来,他破了过千宗案,还曾参与“刘涌案”的调查。私人侦探到底在为什么人服务?他们又是怎样“破案”的?是否有逾越法律之嫌?记者为你揭开了这一神秘的面纱。
孟是沈阳人,身边的人都称他为“孟探长”。而初见其本人,就觉得他不是一个平凡的人:四五十岁的样子,虽然在面目上没有什么特别,俨然一个普通的爽朗的东北大汉,皮肤黝黑,但双眼特别有神、敏锐,也特别警惕,记者拍照时他一定要戴上墨镜,以防暴露身份。而另一感觉是他很爱自己的行业、自己的事务所,他称事务所为“我家”。
入行:从派出所所长到私家侦探
新快报:您什么时候成为私家侦探的?
孟广刚(以下简称孟):1992年6月。那时候我向工商局提出了成立调查事务所的申请,次年7月正式批了下来,拿到了国家工商机关的合法注册。我的事务所叫“平顿”,来源于全球私人侦探的开山鼻祖美国人阿伦·平克顿。
新快报:此前您是从事什么行业?
孟:1968年我下乡到农村当知青,1970年-1976年间在部队当兵,退伍后就考入了公安系统,一直搞刑侦。1992年离开前,我是二级警督、反贪检察官,也是沈阳当地一个派出所的所长。那时候我几乎每年都被评为“破案能手”、“作出突出贡献的共产党员”……我的纪录是,40天内破了150起刑事案件。1992年我是停薪留职来办事务所的,一年之后,上级要我选择,要么回到警队,要么脱掉警服正式“下海”。我选择了后者。
新快报:一个如日中天的所长为何会想到要“下海”?
孟:是那个时代决定的。那时候国内经济大发展,但与此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因此造假、伪劣商品横行,企业和老百姓们遇到了很多问题,如被仿冒、欠债逃逸等。但公安部门由于是执行公职,很多问题都无法解决。我当所长的时候,就有很多朋友来找我帮忙,我帮不上,就算偶尔帮了也是违规的,心里总不是滋味。阿伦·平克顿也是辞去了中级警官的职务而创办了美国第一家私人侦探公司的……这不奇怪。(笑)
下海前我花了很多时间进行了调查,发现司法机关不受理或无法解决的案件占了受案比例的10%,而这些案子私人侦探是可能解决的。
而且,当时沈阳没有一家私人侦探公司,在全国范围内也没听说过。
新快报:当时拿这个执照难吗?
孟:不容易。把申请交上去后,一段时间没批下来,工商局说没有先例,不敢批。幸好当时区里有一批领导都很支持我的想法,区委书记亲自打电话给区工商局局长,区计划经济委员会还为我下发了红头文件。就这样批了下来。当时执照上写的业务范围是“民事事务调查”,后面还有一条“试办一年”。
接案:不合法的案子一律不接
新快报:事务所办了十多年了,办了多少案子?
孟:过千宗吧。小的案子两三天就能解决,长的要花上三两个月。
新快报:您接案子的原则是什么?
孟:一是要合法的,接案子前一定要先核实委托人的身份,以及其与被调查人的关系。比如要调查“二奶”,委托人就一定要出示身份证、结婚证等,不提供就不受理。二是委托人是值得同情的。我是要帮人解决问题,如果不是委托人遭受了损失,就不接受。第三是要有钱赚。(笑)
新快报:那出高价但不符合您前两个要求的,接不接?
孟:不接!做侦探也要有良心。我一直认为,虽然只是私人侦探,但我们的任务是要维护正义。
侦探故事一:抓到侵吞巨款嫌疑犯
2002年初春,沈阳一个著名民营企业的老板找到孟探长。原来,他企业中一名业务骨干侵吞巨款后逃之夭夭,希望能尽早将其抓获。
侦探们首先从目标的社会关系入手,并对其在办公室的遗留物进行了仔细的调查。细心的孟探长发现,嫌疑人非常喜欢上网,而且将嫌疑人办公桌内发现的碎纸片拼起来,有一个电话号码,而号码的主人是一个漂亮的喜欢上网的小姐,他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线索。于是,公司的侦探小李开始以各种理由接近这位小姐,又送礼又请吃饭,5天就和她打得火热。这位小姐果然是嫌疑人的网友,于是小李怂恿小姐以见面为由把嫌疑人约出来,嫌疑人果然上钩,侦探们一拥而上,将其扭送到公安机关。
侦探故事二:救出被绑架小孩
1999年,孟探长接受广东一位老板的委托,帮助寻找其两年前被绑架的儿子。
孟探长从绑匪打来的电话入手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有两个电话集中在某城市,一个是公用电话,一个是省委大院里打出的。根据这些线索,他们对电话进行了蹲点调查,最后将目标锁定在一间小饭店里,并怀疑店主与绑匪有亲戚关系。
为了接近店主,孟探长化妆成一位大老板,天天到那家饭店里大手笔地吃饭,于是很快地被店主奉为上宾。孟探长以投资为名,将店主引到了绑匪所在的湖南某市,在当地一家最好的酒店大排筵席,邀请店主整个家族。结果,在宴席中,绑匪的亲戚将被绑架的小孩带来了。
孟探长一行马上进行了跟踪,成功地将孩子救出,并配合公安机关抓获了绑匪。
办案:像福尔摩斯那样是办不了案的
新快报:当警察和当私人侦探,在办案子时有什么不同?
孟:当警察有特权,他可以传讯嫌疑人,有时还可以采取强制手段,获取资料也很容易。私人侦探是没有任何特权的,只能从其他方面绕个弯了解,多费很多工夫。
不过私人侦探也有长处,他的隐蔽性强。不像警察很容易被发现,私人侦探在面孔上不容易被识破,也容易被证人所接受。
新快报:有人将您称为“中国的福尔摩斯”。您崇拜福尔摩斯吗?
孟:(笑)福尔摩斯现在已成了私人侦探的代名词了。我喜欢看福尔摩斯的书,但我不是福尔摩斯。像我们这些人一看就知道,福尔摩斯的形象是虚构的,是作家写出来的……当侦探是需要福尔摩斯式的推理,但像他那样仅靠推理是办不了案子的……我不能当福尔摩斯。
新快报:当私人侦探苦吗?
孟:苦。体力和脑力的消耗都很大。就算是一个普通的案子,也要顶风冒雨地跟踪、盯梢;为了找一个线索,我们常要几天不睡地想。
而且,私人侦探还要懂法律,要有很高的综合素质。我们为了接近被调查人,常常要扮演不同的角色,一会儿是大老板,一会儿又成了搬运工,要演得像就要学很多东西。有一次我们要化妆成地产公司的老板和业务人员,结果就请了一名地产专业为我们上了两个星期的课。
风险:干这行会有很多仇家
新快报:一定很危险吧。
孟:是的。干我们这行会有很多仇家,尤其是那些被调查者,常会找麻烦。最危险的是打假的案子,造假的窝点常在偏僻的乡村,而且壁垒森严,保护者甚多,我们曾多次被围攻,还拔出了砍刀,幸好有检察院的随行,向天鸣枪才镇了下来。还有一次,被调查人请人潜伏在我家的院子里,我一进来就被砍,幸好我躲到一个门洞里,报了警,事务所的人也赶来了,这才没事。我搬了好几次家,不过已看淡了。现在最重要的是保护家人,妻子和孩子的住址谁也不知道。
反腐:参与调查“刘涌案”
新快报:哪类的案子查得比较多?
孟:查“二奶”的比例最大,(笑)占了50% ,不过这些都是最小的案子,我的兴趣不大。
我家刚办的时候,帮企业打假的不少,比如替“犀牛刀片”和“五朵金花”打假等。不过现在政府部门对假劣市场管理很严,市场比以前净化了很多,所以这类案子也少了。
现在我接反腐的案子多了。一是找我们接这类案子的多了,二是我自己最喜欢接反腐案,我痛恨贪官。
新快报:是谁委托你调查反腐案?
孟:有的是群众,有的是法院、公安部门,或者企业与公安部门一起委托,安全部门也曾委托我们。
新快报:为什么公安部门也会委托你们?
孟:他们的警力有限,很多事情无法在短期内同步进行,需要我们的配合。
新快报:您曾查过哪些反腐案?
孟:具体的不便透露。只能透露,沈阳“黑老大”刘涌的案子中,我们就受委托取了一个特殊的证据。
新快报:您办案有什么诀窍?
孟:主要是靠经验、靠人脉和阅历。对同行们,我说办案子是要“不择手段”,就是要从任何的方面、用任何的办法去办……当然是要合法的。我还有两个方法,一是要从人际关系入手,二是要从通讯工具入手,万变不离其宗。
问题:有可能侵犯隐私权
新快报:有人说,私人侦探是游走于法律边缘的一群人。
孟:是的,也有人说是“骑在界碑上走路”。主要是因为我们没有执法权,而且在办案子中的一些手法,有些可能涉及到侵犯隐私权的问题。
新快报:那您怎样看待这些问题?
孟:我觉得不是侵权。法律上保护的是公民的合法隐私权,但我们调查的人的行为是违法的行为,所以他进行这些活动时的隐私就不是合法的隐私。比如一个小偷,他盗窃时的行为对于他来说是隐私,那就不能揭发了吗?
新快报:那如何断定被调查人的行为是违法的?
孟:这就需要先期判断了。一个事务所的老板就要负责对这些事情进行把关,要先判断、调查该人是否真实违法,才决定是否要进一步调查。同时,老板还要把握调查中的手法。举个例,煮开一壶水要100摄氏度,我们就只能烧到99度。我们就要把握在99度之内。
业界:广州私人侦探所过百家
新快报:目前有多少人在从事私人侦探行业?
孟:现在全国每个中等以上城市都有20多家侦探社,在广州有过百家,全国超过千家。但拿到正规牌照的不到10%。
大型侦探社的从业人员都有几十人。以我家为例,正式的员工有50多人,兼职的又有60多人。其中很多都是公安、部队过来的,有的是律师,有的是法证专家,更有金融、计算机等领域的专家。
另外,境外的侦探公司也开始进入国内市场,数量已不下20家。如美国的平克顿公司就已在广东等地设了分公司。境外公司的调查主要在经济领域,如风险调查、商业情报等。
新快报:您怎样看待私人侦探业日后的发展?
孟:应该说还是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的。现在国内的企业家、公民、官员还不清楚情报的重要性,而随着国内市场的开放以及个人素质的提高,情报的重要性将充分显现,这个时候就更需要私人侦探了。
目前,最重要的是要加强行业的规范,只有规范的行业才能被更多人接受。
相关链接
●1992年,上海成立了国内第一家私人侦探机构:“上海社会安全咨询调查事务所”;
●1993年7月3日,沈阳“克顿调查事务所”首家以私人侦探名义申请登记注册。经审批,合法开张。后更名为“辽宁克顿调查事务所”至今,并于2002年12月首家注册“侦探”和“侦探机构”商标;
●2001年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出台,2002年4月1日起施行。最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允许将私人录制的录音和录像作为“呈堂证供”;
●2002年8月,根据世界商标知识产权专业组织—————尼斯联盟的要求,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将“侦探公司”列入新的《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区分表》中,允许注册“侦探公司”;
●2002年11月,四川泸州法院首开先河,重奖“私人侦探”揪“老赖”。承认“侦探公司”适当介入公权民事调查,弥补公权力量的不足。(新快报记者 张琳/文 宁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