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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感觉就是一个孩子:马加爵故意杀人案庭审实录

2004年04月23日 09:24


马加爵故意杀人案庭审(电视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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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4月23日电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22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马加爵故意杀人案。经过一天的审理,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期进行宣判。《中国青年报》报道了此次庭审实录。

  感觉就是一个孩子

  离开庭还有一小时,来自北京、上海、广州、广西等地媒体的上百名记者早已云集法院大门外,伺机采访。由于法庭容纳人员有限,能进入法庭旁听的媒体只有为数不多的几家,并且不允许记录、录音、拍照。大多数从千里之外赶来的记者们,只有在法院大门外的烈日下苦等。从8时10分人们开始进场,律师、被害人家属等一些人物便成了记者们争相采访的对象。

  8时30分左右,马加爵的父亲在女儿(马加爵姐姐)的陪同下进入法院。一进大门,马父便恭敬地站在法警面前等待安检,双臂和头低垂着,神情憔悴。这位身穿绿色旧军装的老人,黝黑沧桑的脸上显示出极度的痛苦和压抑。老人和女儿进入法庭后,默默地坐在了最后一排。当马加爵被法警押进法庭时,她的姐姐禁不住呜咽起来,并在庭审中泪流不断,多次离开座位出去。

  8时55分,在两名干警的拘押下,身着印有昆明第一看守所字样黄马甲的马加爵进入法庭。理着平头的马加爵,看上去比刚抓获时精神得多,皮肤也白了许多。

  “他看起来并没有通缉令照片上那么凶悍,今天他给我的感觉就是一个孩子。”庭审结束后,一位参加旁听的老人对记者说。

   杀人动机:“气愤,想不开”

  在本案审理中,昆明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的两名法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合议庭。据悉,对重大刑事案引进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昆明中院还是首次。

  由于马加爵在此前拒绝了数名律师要为其作无罪辩护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犯有重罪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必须有律师为其辩护。为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昆明中院在案件受理后,依法指定云南照耀律师事务所的赵耀和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冯明俊两名律师为马加爵辩护。

  9时,法庭审理开始。在回答法庭的提问时,马加爵表示不申请回避。

  当公诉人宣读了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马加爵提起公诉的起诉书、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宣读完民事诉状后,马加爵明确承认起诉书指控属实。

  接下来的法庭询问中,马加爵回答了他的杀人动机,是因为“气愤,想不开”。

   审判的焦点之争

  上午的开庭至11时45分休庭,中午1时0分接着开庭。

  在上午的庭审中,虽然马加爵否认当时在杀人现场有过反抗和搏斗,但辩护律师仍向法庭申请传唤鉴定人到庭,询问为何作案现场发现7处马加爵的血迹。

  被传唤的云南省公安厅的两位法医说,虽然客观上查到了马加爵的血迹,但根据现有的技术条件,没有办法确定血迹形成的时间。在此后庭审刑事部分辩论中,公诉人和律师认为,马加爵在这间屋子住了两年,屋里有他的血迹很正常。

  此外,马加爵的辩护律师还向法庭申请出示云南省司法精神病鉴定委员会对其所做的司法精神病鉴定书。因为此前辩护律师认为马加爵的精神状况可能存在问题,遂于2月9日向法院提出申请,对马加爵是否有精神病,是否精神正常,和是否有刑事责任能力作司法鉴定。

  尽管司法鉴定显示,马加爵具有完全责任能力,马加爵在法庭上也对该司法鉴定结论进行了认可,但辩护律师仍提出了他们的看法:

  他们认为,他们于4月12日向法院提出委托鉴定,17日鉴定结果就出来,时间过于仓促;此外,鉴定书中没有写明鉴定手段和方法,律师认为不可靠,遂在法庭上口头提出了重新鉴定。

  但是,法庭驳回了这一要求。因为法庭要求辩护律师提供材料证明鉴定应有多长的期限和鉴定方法,但辩护律师表示没有材料证明。

  在下午的庭审刑事部分的辩论中,就马加爵是否是一时冲动、有自首情节和可能存在精神障碍等问题,公诉人和受害者代理律师都分别作了驳斥。

  被害人龚博近亲属的委托代理人陶武平、王嵘说,他们坚决不同意将马加爵的犯罪行为淡化为“一时冲动”和“报复”。从2月10日左右发生打牌争执,马从“决意杀人到准备作案到行凶”,历时5天,难道在辩护人眼中,“一时冲动”中的“一时”,竟可以长达5天之久?

  另外,说马加爵有自首的法定从宽情节,完全是背离事实和法律的。公诉人也当庭表示,事实证明,马加爵系被抓获归案,而非主动投案。

   马加爵:我该赔偿,但我没那么多钱

  在庭审中,法庭还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进行了审理。

  4名被害者中,有3人提出了诉讼请求。

  邵瑞杰家属请求法院以故意杀人罪追究马加爵的刑事责任;判令马加爵支付邵瑞杰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56743元。

  杨开红家属请求法院以故意杀人罪追究马加爵的刑事责任;要求马加爵当庭向杨开红的家人公开赔礼道歉,并说明杀害杨开红的动机、理由;要求马加爵赔偿因故意杀人给杨开红家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310217.3元。

  唐学李家属的诉讼请求除未提出精神损失费外,其他与杨开红家的基本一致,共索赔160343.35元。龚博家属没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法庭认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审理范围是犯罪所造成的物质损失,赔礼道歉不属于这一范围。遂驳回了这一请求,不予支持。

  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害者代理律师在法庭上指出,他们知道,这个请求的提出和实现之间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实现的可能性为零。但提出这个请求的象征意义大于现实意义。这就是要告诉马加爵,他必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再多的钱也挽不回被害者的生命,钱不是诉讼的核心。马加爵的行为给受害者家庭带来了永久的精神痛苦,而马加爵追求迅速执行极刑的做法,其实是一种想逃避内心折磨的心理。

  没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龚博家属的代理人说,受害者家属知道,即使打赢了这场官司,他们也拿不到钱。所以他们决定放弃。他们表示法庭审理已给他们出了口气。代理人认为,如果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将削弱对正义的伸张。

  马加爵在回答法庭询问时说:“他们的要求合情合理,我无话可说。我该赔偿。但我没那么多钱。”

  问:“你有什么财产?”

  马加爵:“一台电脑。”

  问:“你拿什么赔偿?”

  马加爵:“我感到很为难。我不知道。”

  经法庭调查,由于马加爵没有履行赔偿的能力,因此法庭不主持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

   马加爵最后陈述

  在法庭审理结束前,马加爵作了最后陈述。

  他说: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谢谢你们。我这案子受害人太多,其实我认为自己的家里才是最大的受害者,我对不起他们,我再也没机会报答他们了。其他家庭我也对不起,我希望所有受害者家庭调整好心态,好好活下去。自从被公安机关抓获以来,通过他们,我知道有很多人在关注我,我谢谢他们。我知道这个案子很残忍,我不想逃避责任,希望法院判处我极刑,希望我的同龄人吸取教训。凡事想开点。”

  在整个庭审中,马加爵虽然流了泪,但总的来说还是显得非常冷静和理智,情绪控制得很好。他始终埋着头,偶尔抬头回答问题。回答问题时声音清晰,反映敏捷,话虽不多,但每句都表达得很清楚。

  法庭宣布将择期对此案进行宣判。在休庭时,马加爵的姐姐哭出了声。一直埋着头、手拄额头、双眼通红的马父在法庭宣布休庭时,几乎第一个站了起来。当马加爵即将被押送出法庭时,脸上始终没有太多表情的马父,呆呆地望着马加爵,眼里突然有了太多的情绪:爱恋、不舍、渴望……当马加爵被押走后,父女俩几乎瘫倒在椅子上。而马加爵从进来就没有四处张望过,他也没看见自己的父亲。

  受害者家属泪如泉涌

  今天,被害人龚博的父母没来,其姑父和叔叔代他们而来。他们说,看到马加爵精神状态很好的样子,他们很伤心,想起了龚博。在4名被害人的家庭中,龚博父母的处境尤为悲惨。龚博是他们惟一的独生孩子,另外3位被害人的双亲毕竟还有其他子女能挑起家庭生活的重担,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但对这对夫妇来说,他们的生活再没有希望了。在经受龚博死讯的沉重打击之后,怕睹物思人,亲友们烧掉了龚博所有的遗物。上周,龚博家收到了龚博硕士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书》。

  如果说,马加爵的父亲得知案件真相后欲哭无泪,那么4位受害者的家属却是泪如泉涌。今天的法庭上,他们一次一次泪流满面。

  杨开红的母亲一遍一遍地说:“我想我的杨开红,他换不回我杨开红的命。”杨开红的哥哥哽咽着表示不愿再说什么。

  唐学李的父亲说:“他心术不正,他父母白白养了他几十年。”唐学李的母亲有心脏病,庭审后心痛得说不出一句话。

  邵瑞杰的父亲不相信马加爵真的是为打牌就杀了他的儿子。“他们是好朋友,我送儿子去云大读书时,在宿舍里认识了他。他比我儿子大一岁,看上去更成熟。儿子和一个老乡在一起,我很放心。”

  老人从包里拿出一本儿子上高中时的日记,这是他在整理儿子遗物时发现的。他把它装在兜里,希望有机会给马加爵看,问他为什么要杀他?

  日记里有一篇《我的爸爸》:“父亲为我累坏了。我用什么办法来报答父亲的深恩呢?我要用我优异的成绩来弥补你那分牺牲自己的价值,弥补你年过半百的艰苦劳动。”(据中国青年报,记者张文凌)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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