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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讯中国自揭家丑暴露中国商业环境“潜规则”

2004年04月20日 13:13


    
  朗讯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戚道协(左)、朗讯科技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帕特丽夏·鲁索(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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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并注明摘自中国新闻社中国《新闻周刊》。)

  多年来,在中国电信市场上获得数以亿计订单的国外电信巨头们让人羡慕不已。然而朗讯公司的自报家丑行为让人震撼。“现在很难让我相信,一个外国公司在中国获得成功,并同时能够保持手脚干净。”一位外国官员这样评价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操守。

  但是,我们是否意识到——“行贿者”所面临的不仅是公司利益与职业道德的冲突,更是他们身在其中的中国商业环境的“潜规则”

  戚道协几乎是临危受命,熬过了极为艰辛的大裁员及内部重整,捱过了电信业的寒冬。但就在他初尝喜悦之时,却得到来自美国新泽西州茉莉山的消息:他被解雇了。从3年半前开始,戚一直任朗讯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总裁。

  事情似乎是4月6日突然从朗讯总部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一份文件中传出:由于涉嫌违反美国《海外反腐败法》,朗讯公司解雇了中国公司的4名高级管理人员——总裁、首席运营官、一名财务经理以及销售经理。

  此时,戚和其他三位被解雇的同事噤若寒蝉。“这是第一例跨国公司在中国以涉嫌违反《海外反腐败法》的名义解雇中国高级雇员。”国内著名咨询集团易观国际上海分公司总经理于辉对中国《新闻周刊》说。于辉曾任职于西门子(中国)公司及其他几家美国公司。“事件将逐渐波及到中国其它电信设备制造商和设备采购者,他们能证明自己是清白的吗?”于预测说。

  事出有因的坦白

  “在这个时候,我们是不会接受任何采访的,也不会对这件事情作任何评论。”4月9日晚9时许,中国《新闻周刊》致电朗讯位于美国新泽西州茉莉山总部得到如上答复。

  当天晚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简称证交会),对本刊确认已经收到了朗讯公司以“FORM8—K”的报表形式提交的内部审查报告,“FORM8—K”不是常用的申报表格,而是当公司做出重大并购或高层人事更迭的时候所采用的。

  “我们将调查此事,但在此过程中我们还不能说什么。”美国证交会的一位发言人对本刊说。

  4月10日,朗讯中国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员工描述了4月7日发生在朗讯中国公司的情形。“当天下午各地分公司都参加了网络视频会议。朗讯总部负责人向中国员工证实,戚道协、关赫德等四名高层管理人员被解职,地区业务暂由朗讯全球销售部门总裁Robert Wartsler负责。”这位员工说,之前他们是从媒体得知这一消息的。

  他回忆,数月前,朗讯中国曾对所有员工进行了一次系统的有关“反腐败”的培训,“现在,我们想起那次培训,感到公司可能用意很深。”。

  一些事实也许可以让人看到朗讯总部此举的内在逻辑:2003年8月,由于涉嫌在沙特阿拉伯行贿当地官员,朗讯公司迫于美国证交会和司法部的压力,开始极为严厉的内部审计。去年9月底,朗讯在一份年度报告中称,公司觉察到,对公司国外运营中出现的一些涉嫌违反《海外反腐败法》的行为缺乏内部管理。

  今年3月22日左右,美国证交委员会宣布,由于朗讯科技公司在证交会对其进行财务调查时,采取不合作态度,将对该公司处以2500万美元罚款。面对如此高额的罚单,朗讯发表声明,他们对美国证交会的决定“表示失望”。

  在紧随其后的4月6日,朗讯总部即向美国证交会和司法部主动申报发生在中国的“行贿事件”,并表示到目前为止,朗讯已经检查了23个国家的业务,除中国以外的国家都没有发现问题。

  为什么发生在中国?

  戚道协曾经是朗讯公司在全球最令人羡慕的分公司总裁——在中国,无论电信业潮涨潮落,源源不断地来自中国运营商们的订单,令戚在数个财年都交出相当不俗的成绩单。

  朗讯在中国的业务主要是网络电信通讯设备的制造和销售,客户几乎囊括了中国目前所有主要的电信运营商。

  戚道协在2000年秋天成为朗讯中国总裁时,朗讯、北电等跨国电信设备提供商在国内电信市场中遥遥领先。“当时,主要的采购者如中国电信还是一个典型国企,设备选型时,对于价格并不敏感,往往从技术最优的角度出发,朗讯这样具有先进技术的国外厂商占据了绝对优势。”塞迪顾问通信咨询师李辉对本刊说。

  但这并不意味着朗讯在中国一帆风顺。很快,随着中国电信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国内设备制造商的迅速成长,朗讯感受到切实的压力。

  “从2001年开始,中国电信传出分拆的消息,整个中国电信设备市场需求的增长速度在减缓,有的年份甚至出现了负增长(2001年~2002年),而与此同时加入的厂家却越来越多。”李辉说。

  在此大背景下,国内的电信设备提供商们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迅速成长并形成对跨国公司的包抄。其中最知名的故事就是关于华为科技“土狼向狮子的演进”,基于对“本土文化”的熟稔,他们的营销人员以“坚韧不拔”和“机动灵活”而著称。

  华为甚至让员工相信,为了市场销售增长所做的一切都不是可耻的。据2002年5月的《IT经理世界》报道,华为员工能把一些省电信管理局上下领导的女儿上大学、爱人去深圳看海、家里换煤气罐等所有家务事都包了;能够冒充别的企业的人,从机场把对手的客户接到自己的展厅里;能够比一个新任处长的朋友更早得知其新地址,在他上任第一天将《华为人报》改投到新单位……

  而这些朗讯根本做不到,“朗讯还是更多的走政府公关的路子,他们更像一家传统的电信设备制造商,体面地维持着生意。”李辉说。

  但电信市场的竞争却日趋激列,小厂商逐渐失去生存空间,整个电信行业采购都向系统化方向过渡。“竞争主要集中在行业现有的几家大厂商,这已经不是怎样拓展生意的问题,而是你死我活的生存竞争。为确保大单,设备提供商往往有一套自己的‘办法’。”易观国际的于辉说。

  无论对于跨国企业还是国内企业,这些“办法”往往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而戚道协等人此次之所以涉嫌违反美国《海外反腐败法》,问题可能就出在这里。

  潜规则下“变坏”

  “总部的这个决定对于我来说确实很突然。我只能说对于公司和客户,我都没有做出任何不正当的行为,而造成这样的结果可能是一些误解或者是认知上的差异吧。”事发之后,此次事件另一主角原朗讯中国的首席运营官关赫德对媒体称。

  作为中国业务的重要开拓者,关赫德自称将“人生最宝贵的时光都奉献给了朗讯”。

  事实上,关的“委屈”透露出外企在华的“潜规则”——“跨国公司在中国的高层雇员往往面临着‘公司利益’和‘职业道德’两难选择。一般而言,公司总部都会为了保障公司利益而默许甚至放任中国高层人员进行不规范的操作。”现任美国某著名制药集团中国公司高级职员李德(化名)对本刊说,“而一旦事发,这些跨国公司又常会采取牺牲中国雇员利益的做法换取公司利益。”

  这几乎是业内公开的秘密,跨国公司行贿的对象一般主要有公司合作方的项目负责人,或个别政府官员,再通过官员的“影响”拿到项目。

  据了解,业界常用的方式主要有:通过开列“项目服务费”、“技术咨询费”等账目来支付贿赂;以签小合同的方式将钱移支;零售企业则用票据换取现金……

  而在朗讯所在的国内电信设备市场上,竞争越来越激烈,“厂商必须拿出更多的筹码,哪只猫不吃腥呢?”服务于一家美国电信设备提供商的一名销售经理告诉本刊,他认为其中一个很大的原因是,电信市场仍缺乏透明度,政府干预过多。

  面对强劲的竞争对手,朗讯在近几年斩获颇多。2002财年时,朗讯中国在朗讯全球的总收入中占8%,但2003年一年一跃而升为11%,这是惊人的一跃。朗讯中国高层曾表示:“(朗讯)能否实现全球的扭亏,关键在中国市场。而在中国政府发放3G牌照后,朗讯能否继续扮演类似联通CDMA主要供货商的角色,则事关朗讯全球的生死。”

  今年2月2日,朗讯中国再次拿下了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总价值超过3.5亿美元的多项重要合同,涉及朗讯几乎全部新一代网络产品和服务。而此前的2003年9月,朗讯与联通签到逾2.3亿美元的CDMA三期合同,其竞争对手摩托罗拉和爱立信在此项工程中分别只获得了9000万美元和5000万美元的订单。

  反戈一击背后

  “朗讯事件可能引发中国商业环境的改变。一些新的措施可能会出台,负责采购的人员将面临更多的监督。国内的其它设备供应商,要么想出更高明的办法多笔审查,要么就向海外看齐。”于辉分析说。

  美国的《海外反腐败法》就是在发生于上世纪70年代中期的一系列“腐败事件”暴露后制定的——1976年2月美国最大的武器制造商洛克西德·马丁公司向日本政府官员支付了2200万美元的贿赂,事件导致当年6月日本首相田中角荣因此而被捕。从此美国政府拉开了企业海外反腐败序幕。

  “当时美国没有专门法律针对企业海外行贿,很多企业的高管并未因此而受惩,但第二年美国政府就制定了该法律。”北大国际MBA访问教授王卫东对中国《新闻周刊》介绍说。

  这部“严刑峻法”由美国证交会和司法部联合执行,其中包括两大部分,一部分为行贿事实认定,另一部分为企业会计报表造假认定。“违法事实认定后,单笔行贿最高罚款200万美元,相关人员最高量刑5年。如果篡改了会计报表,则最高罚款500万美金。美国执法机关往往数罪并罚高达千万以上。”王卫东介绍说。

  该法出台后数年后,美国企业界认为该法有可能令美国公司失去海外竞争优势,而要求平等的对待权利。1997年5月,在美国的推动下,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出台了共同反对国际贸易中的行贿的条约,33个国家都签订了该条约。由此,限制企业行贿成为国际惯例。

  在中国,相关措施和法律还在酝酿中。1993年起施行的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但该法只给予违法者小限度的工商行政处罚,而中国特色的商贸公关手腕灵活多变,很难用这一法律条款囊括。

  商务部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王志乐则将问题归结为两点:一是中国特殊的文化和制度环境,另一方面就是企业界长期以来的习惯性沉默。

  现在,至少沉默被打破了。

  “朗讯拿自己开刀,解决了自身清白问题,也等于揭露了其他公司,其潜台词是:朗讯都有这样的错误,谁能证明自己的清白?”一位电信分析师对本刊说。

  “对于中国其它的设备供应商和设备采购者,朗讯的行为意味着反戈一击,他们想改变的是,现有的不良游戏规则。”于辉认为。

  稿件来源:中国《新闻周刊》作者王晨波、冯亦斐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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