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04月19日 星期一
站内检索
频 道: 首 页 | 新 闻 | 国 际 | 财 经 | 体 育 | 文 娱 | 台 湾 | 华 人 | 科 教 | 图 片 | 时 尚
精品商城|短 信 | 图片库 |专 稿 | 出 版 | 供 稿 | 产经资讯 | 广告服务 | 视 频 | 心路网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检查《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

2004年04月19日 19:07

  中新社北京四月十九日电(记者齐彬)全国人大常委会《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组将于今年四月下旬到五月下旬对《义务教育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今天下午,执法检查组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教育部等四个部门关于《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路甬祥出席会议。

  教育部部长周济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对《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进行了四次执法检查,对该法的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的普及和持续健康发展,产生了强大的推动作用。即将进行的第五次执法检查,必将对新时期加强《义务教育法》,特别是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产生积极而深远的推动作用。

  路甬祥副委员长指出,《义务教育法》是一部重要法律,它的贯彻实施关乎公民的教育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中华民族素质的提高。本次执法检查的目的,是总结《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近十八年来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同时在总结经验,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为明年完成《义务教育法》的修订做好前期调研工作。

  路甬祥表示,这次执法检查的重点包括四个方面:贯彻《义务教育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建议,重点了解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落实的情况和税费改革后,农村义务教育的教师工资、公用经费和基建经费的保障机制问题;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对义务教育的进一步巩固提高采取的措施,尚未普及的贫困地区的主要困难和拟采取的措施;各地对维护残疾儿童、少年,贫困家庭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及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采取的措施。

  路甬祥表示,这四个问题主要是针对农村义务教育的,因为中国农村义务教育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这次《义务教育法》的修改也应较好地解决农村义务教育中的困难与问题。当然,对城镇《义务教育法》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也需要了解,在修订《义务教育法》时予以规范。

  执法检查组将于今年四月下旬到五月下旬,分赴江苏、贵州、湖北、四川和甘肃等省进行为期七到十天的实地考察,了解法律实施的真实情况,发现问题,并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路甬祥副委员长将代表执法检查组,于十月下旬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汇报《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情况和对该法修订的意见、建议。

 
编辑:李淑国


 
  打印稿件
 
:::新闻自写短信:::
对方手机: 最多五个(半角逗号号分隔 0.2元一条)

新闻长信,五千字容量
检验码:
手机号:
密 码 :
获取密码    
 
 
 

关于我们】-新闻大观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诚聘英才】-【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