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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上海道路交通安全法:“撞了白撞”被否定

2004年04月18日 22:02

  中新网4月18日电 上海市公安局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程九龙,上海市交巡警总队长朱伟明就广大市民所关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说明。

  新的《交通安全法》中规定,机动车与行人或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一方违反交通法规,且机动车驾驶员已经采取了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这实际上是对争论已久的“行人违章撞了也白撞”的说法给予了全面否定。

  交管部门拖车收取费用已经被争论了相当长的时间,这次颁布的《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的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强调自愿原则,一些轻微的交通事故,只要双方当事人没有异议,允许他们私了。

  

   上海市交巡警总队长朱伟明介绍说,新的法律大大缩小了扣证的范围,就算司机闯了红灯,交警也不能直接将他的驾驶证扣下,而是改用罚款、上交通课、记分、提前验车等手段。(来源:中广网作者:记者杨静)

 
编辑:吕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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