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春的广安,风光旖旎。就在这个时候,一群色狼将魔爪伸向了无辜女青年。广安开发区公安分局的勇士们通过一个月艰辛的侦破,终将涉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为社会割除了毒瘤。
案发子夜
2月25日凌晨2时,一位面容憔悴、步履不稳的女青年,来到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万盛派出所哭泣着报案。这名女青年名叫陈燕(化名),是某娱乐场所服务员。24日晚上9点多钟,她受女友邀约,到酒吧和几个刚刚认识的“社会朋友”一起吃饭和唱歌时,几个男青年给她们买来饮料,饮用后不久她便人事不知,醒来后发现自己躺在某宾馆的房间内,同在酒吧一起唱歌的一名男青年正动手解开她的衣物欲行不轨。在又惊又怒的情况下,她挣扎着推开该男青年,便迅速跑来公安机关报案,说这几名男青年和其他的女青年有可能还在宾馆。所长雷泽斌赓即将案情向分局蒋光辉副局长作了汇报,并迅速带领民警前往该宾馆查询。
当民警和楼层服务员打开犯罪嫌疑人所开的3个房间时,发现里面两个房间各躺有一名女孩子,另一房间的两张床上分别躺着一名女青年。民警到达时,这几名女青年仍处于昏迷状态,呼之不应,衣衫凌乱,很可能受到猥亵或奸污。
抽丝拨茧
鉴于案情重大,广安开发区公安分局迅速成立了“2.25专案组”,由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蒋光辉任组长,选调精干民警全力以赴开展侦破工作。专案组连夜召开案情分析会,根据受害的青年提供的情况和刑事技术检验结果,初步认定此案系利用精神类药品“三唑轮”麻醉受害人加以性侵害的特大轮奸案。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分工明确,有前科的可能性比较大。专案组民警立下“军令状”———不破此案,决不收兵,尽快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割除这一危害社会的毒瘤。在全面梳理了案件线索后,专案组确定了以受害者提供的情况和在案发现场提取的重要物证为线索而摸排犯罪嫌疑人的侦破方向。
据受害女青年陈燕称,对她们实施侵害的几名男青年,其中一名是前不久到陈燕服务的浴足城消费时认识的。在案发当晚一起唱歌时,其他几名男青年都叫他“峰哥”。这和专案组民警在案发宾馆提取到犯罪嫌疑人在住宿时所登记的名字上有一个“峰”字的情况相吻合。宾馆服务员也向专案民警反映,几名男青年在登记时所持的身份证是有效证件。犯罪嫌疑人前来开房时,几名女青年已意识不清,全靠几位男青年扶着才能站立,她以为他们是喝醉了酒,对此没有在意。开房的男青年的体貌特征和陈燕所提供的情况基本一致,“阿峰”具有重大犯罪嫌疑。
广安开发区公安分局局长白恒山、政委杨可志对案件侦破情况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案件侦破工作汇报,要求专案组限期破案。
一网打尽
经过侦查员的不懈努力,犯罪嫌疑人谭某(男、25岁、无业、广安区大安镇人)进入民警视线。据查,谭某劣迹斑斑,已多次在公安机关“报到”,在当地是出了名的地痞,无人敢惹。案发后,谭某举止异常,有随时出逃的迹象,为避免节外生枝,案侦民警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3月20日晚,专案组民警在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成功将犯罪嫌疑人谭某抓获,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认了伙同李某、龙某等4人对陈燕等人麻醉强奸的犯罪事实。侦查员乘胜追击,将其余涉案的龙某(男、17岁、广安区大安镇人)、李某(男、23岁)、黎某(男、20岁、与李某二人均系广安区苏溪乡人)抓获,3人对参与麻醉强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审理查明:今年2月24日,谭某与平时经常在一起鬼混的龙某、石某打电话给在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打工的李某、黎某说要到广安玩耍。傍晚,谭、龙、石3人乘车来到广安,与李、黎二人会合后,谭某称他于昨天晚上认识了两名女青年,想用药把她们“迷”晕,然后将她们强奸。其他4人听后都表示赞同。谭称他的身上有20颗“三唑轮”精神类麻醉药(可短时间内使人丧失意识),。随后,5人在某OK厅打电话给被害人陈燕等。当晚12时许,谭某等5人将邀约的陈某等5名女青年带到一OK厅,并将所带的“三唑轮”倒进鲜橙多,轮流与5名女青年对饮。约10分钟后,药力发作,5名女青年相继昏迷。5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将5名女青年带到谭某在宾馆开的3个房间内,谭某、李某分别对其中的两名女青年进行了强奸。陈燕在龙某欲行不轨时惊醒,意识到可能发生了不正常的事情,遂趁机逃走,龙某见陈逃走,立即告诉了李某,几名犯罪嫌疑人怕事情败露,便迅速逃离了该宾馆。
种种迹象表明几人还有犯案在身,经过深入调查和法律政策攻心,犯罪嫌疑人又交代了其他两件犯罪事实。
大约10多天前,龙某把两名幼儿园女教师带到广安,邀约李某、黎某一起将其带到一农家乐进行了轮奸;另一次则是李某、黎某带着2名女同学在商业街吃饭时,李某买来“三唑轮”,将其放在酒内,把两名青年“迷”晕,带到宾馆进行了轮奸,其他犯罪嫌疑人对此两次轮奸犯罪事实也供认不讳。
目前,除石某在逃外,其余4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来源:中广网 作者:刘涛、骆凤荣、罗安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