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7日电 据人民日报报道,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国家决定从今年新粮上市起,进一步放开粮食收购价格。
由取得经营资格的企业随行就市收购,同时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即在粮食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格时,国家将指定部分粮食经营企业按照最低收购价格敞开收购。
近日国家发布2004年中籼稻最低收购价格为每50公斤72元,粳稻最低收购价格为每50公斤75元。(朱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