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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联邦法院驳回赖昌星助手"过桥"签证申请

2004年04月16日 16:51

  中新社悉尼四月十六日电 中国厦门远华走私案主犯赖昌星的得力助手王泰盛,试图申请“过桥”签证,由悉尼维拉活黑民羁留中心出来等候上诉,以阻止被驱逐返回中国,昨天遭澳大利亚联邦法院驳回。

  王泰盛反对澳大利亚移民部长不予签发学生签证的上诉案,移民部长阿曼达·温思端反对联邦法庭下令移民部长提供不予签证“有关资料”的上诉案,定于五月十七日在联邦法庭合议庭一起审理。

  在等候上诉期间,王泰盛申请“过桥”签证,以便保释出外,但移民部长则认为本身无权签发“过桥”签证给这类非澳大利亚公民,双方因而再次对簿公堂。

  联邦法庭大法官林德格伦昨天做出裁决,裁定王泰盛应不属于可获发“过桥”签证的类别,所以澳大利亚移民法并无授权移民部长向他签发“过桥”签证。

  王泰盛持旅游签证由香港来悉尼,然后改申请学生签证,留在悉尼读商科。在学生签证申请续签时,被澳大利亚移民部长拒绝,并且扣留在维拉活黑民羁留中心,将被驱逐返回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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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吕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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