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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报:中国处理三起事故责任人 官员问责制加强

2004年04月15日 08:06

  中新网4月15日电 开县井喷、密云踩踏事故、吉林中百商厦火灾事故处理中,除中石油总经理马富才主动辞职外,北京市、吉林省有关责任官员将受到相应处理。据了解,北京市、吉林省两地省级层面不涉及重大人事更替调动,但不排除省以下部门由于事故处理发生人事调整。

  香港文汇报今天刊文对现象进行了分析。中国著名行政学专家毛寿龙接受该报访问时指出,三起重大事故的严肃处理体现了中央从严治政、依法行政的决心,中央的处理过程和措施没有草率行事,而是严肃慎重,厘清责任官员、人员应当承担的责任给予相应处理,这是建立责任政府的起步,今后官员问责制还将进一步加强。他指出,新一届政府对官员责任承担方面要求越来越强化,对于关系到群众利益的事故处理起来毫不手软,这三起事故的处理就具有标志意义,相信今后对官员工作失误处理和官员责任承担方面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毛寿龙特别指出,在这三起事故中,值得注意的是,吉林省省长洪虎在此之前就火灾向全省人民道歉,中石油总经理马富才多次提出引咎辞职,他们虽不是具体分管官员,但作为主政的一把手,积极主动承担道义责任,勇于担当的做法值得称赞。

  毛寿龙亦指出,三起事故的处理,司法程序应更早介入、处理、公布,以免落在行政处理之后,令有关责任人员借机减轻责任承担。(郗励)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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