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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对美商务部做出的彩电反倾销案终裁表示遗憾

2004年04月14日 19:18

  中新社北京四月十四日电(记者 赵建华)中国商务部有关负责人今天在此间表示,中方注意到,美国时间二00四年四月十三日,美商务部对彩电反倾销案做出倾销终裁与初裁的倾销幅度相比,中国应诉企业的倾销幅度虽均有不同程度的下调,但仍不能客观反映中国企业的实际情况。

  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负责人表示,美商务部在本案中拒绝了中国有关企业提出的“市场导向行业”申请,中方对此表示遗憾。在中国,彩电行业是市场化程度很高的产业,彩电企业的生产制造、销售等均是市场化运作,企业完全自主生产和经营并自由竞争。

  该负责人说,中国彩电对美出口的贸易方式整体上以进料加工为主,且输美彩电成品的绝大部分料件都是从日本、美国等国家和地区进口,在此情况下,美方仍然坚持采取“替代国”的做法,以至于中国企业被判定较高的倾销幅度,是对中国企业的不公正待遇。

  中方希望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全面考虑中方企业提交的详细数据和客观事实,公正执法,就损害问题做出实事求是的终裁。中国政府将密切关注此案的进展情况,并继续协助商会和企业做好相关工作。

  据悉,美国时间二00四年四月十三日,美国商务部对彩电反倾销案做出倾销终裁,占对美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四家中国彩电企业中,厦华的倾销幅度为百分之四点三五,康佳为百分之十一点三六,TCL为百分之二十二点三六,长虹为百分之二十四点三八,其他应诉企业的加权平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一点四九,未应诉企业的全国统一税率为百分之七十八点四五。

  针对美国商务部作出的终裁,中国相关彩电企业表示,这是一个不公正的裁决,这一裁决损害了中国彩电行业的合法利益。其中,康佳公司表示,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继续按照这一裁决作出定性裁决,康佳将立即上诉至美国国际贸易法院。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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