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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对中国彩电反倾销案作出终裁 中方可能会上诉

2004年04月14日 12:20

  中新社北京四月十四日电(记者魏晞)自去年五月二日以来沸沸扬扬近一年的美国对中国彩电反倾销案件终有结果。北京时间四月十三日深夜,美国商务部裁定中国彩电倾销成立,并公布各中国彩电企业倾销幅度。

  美国商务部终裁结果中,中国四大彩电企业倾销幅度相差较大。其中,裁定倾销幅度最低的厦华彩电为百分之四点三五。而倾销幅度最高的长虹则接近百分之二十五。除四大彩电企业外,海尔、海信等其他五家应诉企业的倾销幅度加权平均值为百分之二十一点四九。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商务部裁定中国其他未应诉彩电企业倾销幅度高达百分之七十八。对此业内人士称,这说明中国企业面对反倾销诉讼仍应采取“不害怕、不回避、不让步,争取独立公正的裁决”的态度,为自己争取最高应得利益。

  据了解,近年来中国彩电企业对美出口比重逐年增加。厦华相关负责人今天早间接受采访时称,几年来厦华彩电对美出口逐年稳步增加到近二十万台左右,虽然美国市场所占有的比例还很小,但是利润率相比国内市场和其他海外市场而言是最高的。

  据悉,针对美国商务部所作出的终裁,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必要时将组织中国企业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上诉。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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