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3日电(万林初)江苏宜兴法院近年来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中的作用,强化了民主监督,促进了公正司法,增强了办案的社会效果。
通过人代会选举,去年宜兴法院聘请了五十五位人民陪审员,该法院还自行特聘了十名人民陪审员。一年来,宜兴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协助和监督审判的作用,共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开庭六十八人次,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经常会遇到一些非法律的专业性问题,有的直接影响到证据的认定,而这往往又是做出审判结论的重要依据。对此,人民陪审员协助法官开展证据认定工作,有利于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
据了解,宜兴法院聘请的人民陪审员中,有相当一部分具有一定专长,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占百分之七十八点二,专业技术人员十四人。在宜兴法院刑庭审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开庭前被告人和辩护人对法医鉴定都持有异议,该院聘请的人民陪审员、宜兴市人民医院医政科长从诊断过程、医疗过程等方面证实了法医鉴定结论符合医学原理,法庭采纳了他的意见,使依法量刑有了充分依据。
同时,人民陪审员协助法官做好调解工作,缓和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宜兴法院利用人民陪审员长期工作和生活在基层、情况比较熟悉的优势,让他们积极参与案件调解,使十多起矛盾易激化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对少年犯进行庭审教育是法律规定的一项原则,宜兴法院在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等单位聘请了十名特邀人民陪审员协助法官审理少年犯罪案件。如该市某中学一名学生因盗窃被起诉,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正是该中学的政教处主任,他对被告人的情况比较了解,深刻剖析了这名学生犯罪的原因及教训,被告听后心服口服,表示一定要自觉悔过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