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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官员就中国艾滋病防治工作答记者问(实录)

2004年04月08日 22:34

  中新网4月8日电 据中国卫生部消息,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召开之际,卫生部副部长、国务院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陇德就当前我国艾滋病防治工作接受了媒体的采访,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当前我国艾滋病流行的形势和特点?

  答:艾滋病是20世纪80年代开始流行的新发传染性疾病,具有病死率高,传播隐蔽、迅速等特点;通过血液、性接触和母婴三种途径传播。目前,通过抗病毒治疗可抑制体内的艾滋病病毒,但无法消除。控制艾滋病最有效的办法就是预防。

  自1985年我国首次报告艾滋病病例以来,艾滋病的流行呈快速上升趋势。2003年,我国进行了全国范围的艾滋病流行病学调查,流调工作得到了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的技术支持。初步分析结果表明,中国现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约84万人;其中,艾滋病病人约8万例。我国艾滋病流行的主要特点表现为:一是涉及范围广,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发现感染者;二是疫情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传播,共用注射器吸毒是艾滋病病毒传播的主要渠道,经性接触、母婴传播的比例逐年增长;三是感染者以青壮年为主,大多分布在农村,例如,因非法采供血传播的感染者几乎100%分布在农村,而且大多在贫困地区。四是局部地区面临发病、死亡高峰。五是艾滋病流行的危险因素广泛存在,主要表现为不安全性行为在男性同性恋人群、暗娼人群中具有较高的比例,共用注射器吸毒行为在吸毒人群中普遍存在。

  问:面对如此严峻的艾滋病防治形势,我国政府采取了哪些措施,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面对艾滋病的严重危害和威胁,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总理办公会多次专题研究艾滋病防治工作。

  20世纪90年代后期,国务院制定了《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和《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3年9月,在联大艾滋病高级别会议上,我国政府向全世界做出了五项承诺。2003年12月1日,家宝总理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到地坛医院看望了医务人员和艾滋病患者。2003年年底,吴仪副总理亲赴河南视察艾滋病防治工作,对今后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2月26日,国务院在1996年建立的防治艾滋病性病协调会议制度的基础上成立了国务院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现在国务院又召开了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下发“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这是我国公共卫生领域的一件大事,是全面推动我国艾滋病防治工作新的里程碑。它表明了我国政府对人民健康的关心,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坚决遏制艾滋病在我国流行和蔓延的决心。

  最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在艾滋病防治方面作了大量工作。从2001年起,中央财政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由原来的每年1500万元增加到1亿元;投资12.5亿元国债、地方配套10亿元用于加强中西部地区的血站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套。

  从2002年起,国家不断加强对全国疫情较重县防治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财政部决定从2002年至2004年,每年投资2200万元用于以河南省上蔡县为主的防治工作;有关部门建立了治疗艾滋病药品进口注册及研制报批快速通道,批准了进口抗艾滋病病毒药物的免税。2002年解决了抗病毒治疗药物的国产化问题;建立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重点开展以治疗和关怀为主要内容的社区综合防治工作。

  到2002年底,我国共设立艾滋病国家级检测哨点158个,建立初筛实验室1500个,确认实验室44个,监测网络已经基本形成,监测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2003年在全国开展了艾滋病流行病学调查,卫生部与联合国艾滋病中国专题组共同发布了《中国艾滋病防治联合评估报告》。

  问:新成立的国务院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答:为了适应当前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需要,国务院在原防治艾滋病性病协调会议制度的基础上成立了国务院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中央国家机关22个部委和单位,以及7个省份的有关负责同志组成,主要任务就是研究制定全国艾滋病防治重大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这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视,显示了中央政府加强艾滋病防治的决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也将成立相应的领导协调组织,特别是一些疫情较重的地、县也都将成立相应领导组织。政府主要领导要牵头负责,成立办事机构,按照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中提出的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根据本地本部门的特点,制定和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职责。认真研究本地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定重点工作,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规划、计划,综合调配本地资源,强化部门之间高层次、经常性的沟通,紧密合作,相互支持,建立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的防治机制。

  为了督促责任的落实,国务院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每年要组织开展全国性的督导检查评估,并通报检查结果。对于以种种借口推诿扯皮、控制艾滋病流行不力的,特别是对因故意隐瞒疫情造成艾滋病传播的,要坚决追究领导责任,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地方各级政府也要加强对防治工作督导检查,认真解决本地区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问:在当前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

  答:一是有些地区和部门领导对艾滋病防治工作不够重视,存在认识上的误区,防治责任心不强职责不落实,组织领导不得力,严重制约和妨碍了疫情监测、宣传干预以及治疗关怀等措施的有效开展。二是引发艾滋病大规模流行的危险因素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难以根除,比如吸毒人群总数持续增加,经性接触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比例逐年增加,但国外证明行之有效的预防干预措施尚缺乏明确的政策支持。三是宣传教育缺乏力度和深度,宣传工作还没有做到经常化。国务院下发的“行动计划”中对大众媒体艾滋病健康教育宣传做了明确规定,但没有得到完全的落实。四是疫情漏报瞒报情况严重。由于信息失真,给国家制订行为干预、患者医疗、经费投入、药物生产等相关政策造成很大困难。五是艾滋病对局部地区的社会经济的严重影响已逐步显现,制约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引发了各种社会问题。

  问:针对目前存在的这些困难和问题,国家下一步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开展防治工作?

  答:按照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的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今后防治艾滋病工作中,首先是要加强各级政府对防治工作的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卫生部已经组建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今年的二季度,将组织对“规划”和“行动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其次是要根据艾滋病传播的三种途径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预防干预措施。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控制措施。例如在以非法采供血为主造成艾滋病传播的地区,以加强艾滋病病人的救治救助为主;在以吸毒为主要传播途径的地区,要重点加强宣传教育和美沙酮维持治疗措施的推广实施;在以性接触为主要传播途径的地区,重点加强宣传教育和安全套推广使用工作。

  第三是明确相关政策,加大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艾滋病病人关怀救助和病人管理的工作力度。继续大力推进和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对农民和城镇贫困居民中艾滋病患者实施免费抗病毒治疗,在全国实行免费艾滋病咨询检测,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提供免费母婴阻断治疗,对艾滋病病人的孤儿实行免费上学,对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给予关怀救助,中央和地方财政视情况,对其机会性感染的治疗给予适当补助。要采取医疗服务与社区服务、社会与家庭关怀相结合的管理方式,进一步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管理,避免社会歧视。

  第四是切实做好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去年三月,第一批51个示范区已正式启动,开展了一系列前期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第二批76个示范区也正在建设中。我们将进一步抓紧、抓好示范区的建设,把示范区建设成为实践“四免一关怀”等政策和探索防治策略的模范。

  第五是加强疫情监测,严格疫情报告。及时、准确、全面掌握艾滋病疫情和流行趋势是防控艾滋病的关键。各地要加强监测工作,强化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本地区艾滋病疫情,并依法、适时向社会公布有关疫情和防治情况。

  第六是加大投入力度,推动防治工作。中央已将疾病控制工作作为财政投入的一个重点。在艾滋病防治上,中央财政除集中采购抗病毒药物和提供部分检测试剂外,还将对经济困难地区和重点地区,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给予支持。各地也相应增加了艾滋病防治的投入。这些投入将对我国艾滋病防治发挥关键的作用。

  第七是加强艾滋病防治的法制化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云南省根据本省目前防治工作的实际需要,今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全国第一部艾滋病防治的地方性法规《云南省艾滋病防治办法》,为实施具体的艾滋病预防干预措施提供了法制保障,这将对云南省的艾滋病防治工作起到极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卫生部、国务院法制办将尽快与有关部门共同合作,对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清理,对其中不适应艾滋病防治工作需要的进行修订。组织起草国家《预防控制艾滋病条例》,争取年内提交国务院会议讨论,积极稳妥地推进与艾滋病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完善。同时,研究制定相关保险制度,妥善解决艾滋病防治人员职业意外(伤害)感染风险问题。

  第八是开展国际合作,加强信息与技术交流。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在国际合作中,坚持以我为主、为实现我国防治艾滋病“规划”和“行动计划”服务的原则,继续争取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并以更加开放的态度与国际社会合作,共同探讨防治艾滋病的策略,遏制艾滋病的蔓延。

  问:最近,卫生部公布了首批51个综合示范区的名单,请具体介绍一下艾滋病防治综合示范区建设的情况?

  答:为了探索以治疗和关怀为主的艾滋病综合防治机制,使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成员得到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改善患者生存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保护合法权益,阻止艾滋病的进一步传播。去年,卫生部在全国陆续建立了127个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一些省也建立了本省的示范区。示范区建设的目的,一是为探索我国新的艾滋病防治策略和机制提供一个平台,通过不断的尝试和及时总结,为全国其它地区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提供经验;二是我们制定的“四免一关怀”防治政策和一些国内外证明行之有效的防治措施可以在示范区率先落实,发挥带动作用,将试点的工作迅速推广的面上,带动面上防治工作的开展;三是这些示范区基本覆盖了全国目前艾滋病疫情较重或艾滋病传播危险较大的县区,通过开展综合防治工作,可以控制重点地区、乃至全国艾滋病疫情发展。

  下一步卫生部将进一步抓紧、抓好示范区的建设。示范区政府要调整成立艾滋病防治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尽快建立完善工作管理机制,落实配套资金,切实开展培训、健康教育、行为干预、医疗护理、母婴阻断和咨询关怀相结合的综合服务,对新婚人群免费开展艾滋病检测和咨询,利用婚姻登记时机对新婚人群进行宣传和教育,民政部门要配合卫生部门严格把关,将预防艾滋病经母婴传播的关口前移,卫生部门要做好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工作,高度重视预防艾滋病母婴阻断各项措施的实施,保护儿童免受艾滋病的危胁,营造一个有利于艾滋病预防和治疗的社会环境。要把示范区建设成为实践“四免一关怀”等政策和探索防治策略的模范。同时,各地要以示范区工作为龙头,整合现有的国内外防治项目及其它资源,推动本地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全面开展。

  今年,卫生部还把河南省驻马店市、云南省德宏州作为艾滋病防治工作联系点,我们将积极会同有关部委集中力量,重点抓好两个联系点和第一批示范区建设,并根据工作进展和质量适时进行调整,确保示范区真正起到示范作用。

  问:控制艾滋病最有效的办法是预防,但目前群众尤其是农民的艾滋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并不高,在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下一步卫生部有什么计划?

  答:加强宣传教育,把防治知识交给群众,是控制艾滋病传播的治本之策。近年来,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国家多部门和全社会的积极参与下,取得了显著成效,大城市和高危行为人群的艾滋病预防知识知晓率有了大幅度提高。但是,在全国范围内,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得还很不平衡,与艾滋病防治实际需求相比,无论在广度、深度和持久性等方面均存在着较大差距,农村、边远地区及少数民族地区尤为薄弱。

  近日,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已经印发了《全国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方案》,对卫生、新闻宣传、教育、农业、公安、交通、铁道、民航、工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和单位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原则、策略、措施和指标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将结合各自领域的工作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社区、企业、机关、学校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公益广告,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具体来说,一是大力提高大众媒体的宣传频度,扩大宣传教育工作覆盖面,二是加大农村地区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基层宣传网的作用,三是继续加强学校的宣传教育工作,四是加强公众聚集场所防治艾滋病的宣传教育,五是针对青少年、妇女、流动人群、高危行为人群和脆弱人群的特点,开展广泛的和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六是铁路、民航、交通、海关、质检和城建等部门积极进行过往旅客的宣传工作,七是推动大中城市主要路段的公益广告牌建设,八是加强羁押、强制管理场所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上述经常性宣传教育和针对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相结合,使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预防知识和办法,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通过宣传使公众了解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掌握哪些是危险行为,哪些行为不传染,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避免不必要的恐慌,消除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歧视。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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