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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每年花了多少钱,怎么花的,这些问题皆属于“政府机密”。今年,广东省的“阳光财政”迈出了“解密”的第一步,继而,3月初的两会上,来自广东省的全国人大代表李秉记向全国人大提交了一份题为“推进预算公开,打造阳光财政”的议案
-文/刘溜
“秘密,会后回收。”这样的字句往往打在政府预算报告的封面上。当同样的字句仍然出现在今年广东省财政预算报告上时,代表们终于禁不住发出质疑,“都说是阳光财政了,为什么政府预算还不能公开?”
作为机密的政府财政
“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必然要求财政预算公开化。”财政部科研所副所长王朝才表示,“纳税人有权利知道政府把钱花到了什么地方,钱花得是不是合理。私营企业主也想证实,政府有没有拿他的税钱去投资跟他竞争的项目。”
首都经贸大学的公共财政和预算制度专家焦建国指出,在现代社会文明制度下,除了一些涉及到国家安全的信息之外,一切财政信息都不应对公众保密,“这也是公共财政的要义。”
所谓“公共财政”,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主要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进行的政府收支活动或财政运行机制。在公共财政下,政府的所有开支都要由预算公共资金统一安排,“公开透明,是公共财政的本质性要求。”焦强调说。
然而目前,政府开支,除了预算内支出外,还有预算外支出和制度外支出,预算内的是看得见的,预算外支出和制度外支出是指各单位未纳入国家预算的,这部分资金是看不见的。
广东省:第一束阳光
1999年,九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的决定》,广东省作为试点先行实践“部门预算”,当时,省政府提供给人大代表的预算报告,只是薄薄的几张纸,只见总数,不见具体明细。
及至2004年,广东省政府预算报告已厚达540页,涉及114个部门,基本实现了省级部门预算的细化编制。
所谓“部门预算”,即一个部门一本账,省政府所有100多个部门全部做出详细的年度预算。同时,基本建设以前只编到类级科目,比如“基本建设支出”等大类,而今年编到了款级科目,“基本建设支出”大类下面还要分冶金工业基建支出、有色金属工业基建支出等等,细化到了行业,报告中第一次出现了小到4.3万元的项目预算。
在这份细化的预算报告中,一些以往根本看不到的支出问题,被人大代表们发现了。
“我们发现有2000多万元拨给了四家省直机关幼儿园,还给一些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每人拨出了3.2万元的年补(有代表统计列入项目的编外人员有近3万之多,总计9亿多元),而且这些拨款已连续几年。”来自广东的全国人大代表徐生辉对当时的激烈场面感受颇深,“代表们纷纷质疑这些钱用得是否合理,有个代表措辞相当尖锐,说财政的钱养公务员是应该的,但凭什么拿去养他们的儿子、孙子——如此激烈的争论是以前不敢想象的。”
粗细之争
预算做得粗,外行看不懂,内行看不清。这是长期以来,政府财政预算给人大代表的印象。今年3月初财政部的《财政预算报告》总共20页,正文部分15页,余下5页是名词解释,帮助代表理解正文,这个创新之举赢得代表们的一致叫好。
然而仍有一些代表还是反映“看不懂”。
在中国社科院杨之刚教授看来,今年的政府预算报告仍然沿袭了往年“太粗,太笼统”的特点,“总共27个科目。而最能体现政府公共职能的科教文卫,仍然搁在一个科目下,没有细分。预算越粗,漏洞越大,结果是钱怎么花都合理,监督也没有依据。”
财政部预算司司长张弘力则表示,预算确实有必要细化,但却未必是越细越好:“通过细化预算,向人大代表公开财政支出的具体情况,代表们可对不太合理的地方提出意见。但是不是越细化越好呢?过于细化只会转移代表们的注意力,在一些细枝末节的项目上争论不休,不利于议大政。”
对此,王朝才解释说:“当然是越细化越好,但细化不等于繁琐、复杂,细化的要求是简明、具体、真实,一目了然。”
“以前是看不懂,不想看,现在是想看但看不完。”面对厚达500多页的广东省政府预算报告,广东人大代表徐生辉感慨道。几年来,广东省预算报告厚度从以前的两三页迅速增加到500多页,而审议时间,从交到人大代表手里到审议通过,前后仍是两天。
预算的编制时间则是老问题了,每年12月开始编制工作,3月份交人大审议,到4月1日开始执行。而这时政府已花了三个月钱了,也就是说,每年头三个月的财政支出不在预算控制的范围内。
预算的约束力有多大?
预算编制的细化固然可喜,但它毕竟只是个技术活,必需借助制度的保障与有力的监督保证其执行。
预算由立法机构通过,实质是年度立法。1994年,我国通过了《预算法》,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成立,并于次年通过《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我们国家的预算离法制化还有一定距离”,杨之刚说,“目前我国只有一部《预算法》,毛病也是不够细,应该有一套体系,从编制法、执行法到监督法,力求完备细致。”
对预算的监督包括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内部监督是指政府的自我监督,外部监督则来自审计部门、人大以及作为纳税人的公众。虽然人大由《宪法》授权对政府预算进行监督,但一直以来,其监督仅仅停留在法律形式上——人大目前并无实质性的预算监督手段。
因此审计部门作为唯一一家可查政府账本的专职监督机构,其作用最为关键。
“在预算的执行机构与监督机构,即政府与审计部门之间应有一种权力制衡,在很多国家,审计署直接对立法机构负责。而在我国,审计署不是对人大负责,而是隶属于国务院,缺乏独立性,使得这项外部监督实际上成了政府的内部监督,这是预算监督机制的先天性不足。”焦建国指出。
作为年度立法,预算就是“铁预算”,具有法律效力,不得随意超支。据了解,要做到严格按预算支出,前提是政府必须规范行政,不能随意追加预算,而在西方国家,政府每支出一支笔都要向审计单位上报,接受跟踪监督。
“在国内,追加预算、挤占挪用预算的现象比比皆是,却又没有相应的惩罚措施,”针对于此,焦建国建议建立预算责任制,“预算通过后,应确立由谁来负责,多花了,或是乱花了,都要直接追究行政长官的责任。”
中国现代预算体制沿革
1980年,改变过去中央政府统收统支的集中财政管理体制,对大多数省份实行了“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预算管理体制,建立了财政包干体制的基础。1994年分税制实行,实现了中央与地方之间财政分配的规范化。
2000年,财政部首次要求中央政府四个部编制“部门预算”,同时推广政府采购制度与国库集中支付。而国库集中支付也是目前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当前实行的国库分散支付制度存在很多弊病,不利于进行财政监督。如果实施国库集中管理,所有的政府资金集中到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支出都从国库账户上拨出。目前,预算科目体系改革正在进行中,预计2005年预算就会实行新的科目体系。
什么是现代预算制度?
香港中文大学学者王绍光、王有强曾撰文指出,“现代预算制度”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它是关于未来政府支出的计划,而不是事后的报账;是统一的计划,包括政府所有部门的开支;列举所有项目的开支,并对它们进行分类;对计划中的每项开支都要说明其理由,以便对开支的轻重缓急加以区别;必须对政府的行为有约束力:没有列支项目不能开销,列支的钱不得挪作它用;必须得到权力机构(议会)的批准,并接受其监督;预算内容和预算过程必须透明。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2004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