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7日电 据天府早报报道,对违法排污,造成沱江特大污染事故的川化集团,四川省环保局日前做出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川化集团已于5日将罚款上缴至有关部门。
2月11日,川化集团技改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保部门检验,擅自投入试生产。2月11日至3月2日,其第二化肥厂污水处理装置因故障没有运行,大量高浓度氨氮废水直接外排。经环保部门监测,废水导致了沱江中下游地表水水体氨氮指标严重超标。
川化集团对此次污染事故未及时报告环保部门,也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沱江中下游百万人饮水中断,水生态功能遭受严重破坏,给社会生产、生活造成巨大影响。
另悉,对川化集团有关人员的处理也已进入相关法律程序。(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