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04月06日 星期二
站内检索
频 道: 首 页 | 新 闻 | 国 际 | 财 经 | 体 育 | 文 娱 | 台 湾 | 华 人 | 科 教 | 图 片 | 时 尚
  精品商城 | 短 信 | 专 稿 | 出 版 | 供 稿 | 产 经 资 讯 | 广 告 服 务 | 视 频 | 心路网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港澳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乔晓阳:现在正向着普选产生香港特首的目标推进

2004年04月06日 18:17

  中新网4月6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今天下午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回答外国记者提问时表示,普选特区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区基本法确定的最终目标。现在一步一步往前走,正是向着这个目标推进。

  乔晓阳说,基本法的第45条中的内容是关于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那里面提到了几个原则:第一,要从香港的实际情况出发;第二,普选长官是基本法确定的最终目标。他指出,现在一步一步往前走,正是向着这个目标推进。

  他强调,追求这个最终目标的时候,有三个原则一定要遵守,也是基本法的规定,就是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循序渐进和均衡参与。这三个原则一定要和最终的目标结合起来考虑。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今天上午闭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

  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四十五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

  行政长官产生的具体办法由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规定。

 
编辑:余瑞冬
相关专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释法

 
  打印稿件
 
:::新闻自写短信:::
对方手机: 最多五个(半角逗号号分隔 0.2元一条)

新闻长信,五千字容量
检验码:
手机号:
密 码 :
获取密码    
 
 
 

关于我们】-新闻大观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诚聘英才】-【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