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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弱势群体利益 中国开始吸收农民工参加工会

2004年04月02日 15:16

  中新网4月2日电 目前中国各地有1亿名离开农村进入城市打工的农民,为了保障这些“流动工人”的合法权益,中国各级政府开始把他们纳入工人权益保护体系--工会。

  新华网的报道坦承,长期以来,老板拖欠工资、工伤事故无人管、生活环境恶劣使农民工成为城市弱势群体。

  根据中国2001年修订的《工会法》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针对于此,中国各地的工会组织开始尝试用社区工会、小型工会等形式来帮助农民工。从去年下半年开始,黑龙江、河南等省建立一些小型工会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利。而湖南省湘潭市也酝酿在劳动力密集、维权压力大的建筑行业建立农民工工会。

  有380万农民工的上海市,今年初也提出了工会组建的新目标,上海市总工会今明两年将发展110万名工会新会员,其中符合《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将不少于50万人。(王世义李勇)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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