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日电 据北京晨报报道,备受市民关注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昨天经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第一次审议。《办法》(草案)明确提出,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据记者了解,阶梯式计量水价一般分为三个梯次:第一梯次是保证居民基本生活的需水量,水价较低,广大市民家庭都能够承受;第二梯次是为了改善和提高生活质量而增加的用水量,水价一般为第一梯次用水价格的两倍左右;超过第二梯次范围内的用水量为第三梯次,是为了满足特殊要求的用水量,比如,家庭泳池、花园用水等,实行高价格。
美国、日本、以色列以及我国台湾、香港地区等早已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办法,近年来,我国的银川、大连、深圳等城市也先后实行。根据经验,提高水价将有效遏制用水效率低和浪费水现象。 (首席记者崔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