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三十一日电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旨在规范和加强各级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通知》。
通知说,当前行政审判工作的现状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行政审判工作法律地位没有得到充分落实,组织机构还没有健全,法官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开展行政审判工作还存在较大阻力。
通知说,各级法院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从落实求真务实、司法为民要求的高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把行政审判工作搞好。
通知说,各级法院要切实加强行政审判法官队伍建设,按照法律规定配齐行政审判人员,尽快消除当前存在的“一人庭”、“二人庭”等不能依法组成合议庭,审判组织机构不健全的现象。各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副庭长和审判长的配备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行政审判庭庭长要进入审判委员会。
各级法院要积极改革和创新行政审判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诉权保护,完善诉讼程序。要结合当地实际,通过定期专题汇报、采取行政诉讼执法检查等方式,主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排除各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非法干预行政审判工作的现象,杜绝“官官相护”,认真清除妨碍行政案件受理和审判的各种“土政策”。
通知说,各级法院务必时刻注意维护行政审判的中立性和独立性,遇有当地要求与有关部门“合署办公”、“联合执法”等现象,要积极向有关方面做好说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