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31日电 3月26日,日本新泻地方法院历史性地首次裁定11名中国二战劳工起诉日本政府和“新泻港运”案获一审全面胜诉。
日本华文媒体中文导报文章说,本次新泻裁判是中国劳工战后赔偿诉讼中的历史性突破。新泻裁判首次认定了国家在强掳中国劳工事件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有赔偿义务,同时也继福冈裁判后,第二次由法庭向企业发出了赔偿命令。
一直从事战后赔偿诉讼工作的中国律师康健以法律辅佐人的身份出席了北海道和新泻两次裁判。康健认为,迄今为止,中国劳工已在北海道、新泻、群马、东京、长野、京都、广岛、福冈、长崎等地方法院分别提出起诉。日本各地法官的判断有相对独立性,个人的人格和勇气在判决中起很大重要。新泻地裁的片野法官有历史良知,敢于面对事实,主持了公平和正义,不让法律成为政治的游戏工具,值得钦佩。从根本上讲,中国原告本来已经一无所有,日本政府和法庭试图拖延时间是不明智的。战后赔偿诉讼施得越长,只会让日本暴露得越彻底,让日本输得越多。
报道说,日本舆论认为,中国人战后赔偿诉讼运动,大抵分为劳工、慰安妇、化武伤害和细菌战几大系列。其中,劳工诉讼案突破明显,胜利的口子越撕越大。2001年7月,东京地裁在刘连仁案裁判中判定原告一审胜诉;2002年4月,福冈地裁认定战时强掳劳工是国家和企业的共同行为,判处三井矿山赔偿原告方1100万日元/人;2003年1月,京都地裁驳回了“国家无答责”的法理;2003年3月,东京地裁也驳回过“国家无签责”的法理;2004年3月26日,新泻地裁首判国家和企业共同承担法律责任,支付赔偿金。这些微小的进步不断积累,终于迎来了新泻裁判的历史性胜利,也将对整个战后索赔运动起到积极的牵引作用。(杨文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