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三十日电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发布《2003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中,着重阐述了中国人权的司法保障。
白皮书中说,中国的司法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人权的司法保障取得重大进展。
白皮书中说,中国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去年,中国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及其他刑事犯罪活动,侦破刑事案件二百三十四万起;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六十三万余件,其中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五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十八万件,侵犯财产犯罪案件二十七件,有效地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政府对社会救助制度实行重大改革,废止了沿用多年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代之以更加符合法治精神、体现人文关怀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公安机关强化严格执法,突出执法为民,发布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严格执法程序,进一步加大内部执法监督力度,坚决查处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和滥用强制措施等侵犯人权行为,积极开展现场督察和专项督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确保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和保障人权。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防超期羁押的通知》,规定严格的超期羁押追究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专门受理检察机关超期羁押的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加强社会监督,逐步建立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全年共制定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方面的司法解释二十件,其中《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等司法解释使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切实的保障。
去年,检察机关依法起诉非法拘禁案二百五十九件,非法搜查案二十九件,刑讯逼供案五十二件,虐待被监管人员案三十二件。检察机关对认为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诉二千九百零六件,对法院在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一千一百八十四次。各级检察机关向监狱、看守所、劳教所派驻检察室三千余个,在大型监狱设立派出检察院七十五个,对全国百分之九十二的监管场所实现了派驻检察。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在各级检察机关开展了服刑人员申诉专项清理工作,加大办理刑事赔偿案件力度,全力解决群众告状难、申诉难等问题,切实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去年,有关机构制定并颁布实施了《法律援助条例》,这是中国第一部法律援助的行政法规,确立了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框架,明确了公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权利的范围。现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已发展到二千七百七十四个,保证了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但经济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群众打得起官司。
去年,司法部以《监狱法》为依据,制定实施了《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外国籍罪犯会见通讯规定》等规章,对在押罪犯的合法权利进一步作了明确的规定。同时,积极探索监狱刑罚执行方式、管理方式改革,全面实行狱务公开,推进监狱工作法制化建设,努力建立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新型监狱体制,依法保障罪犯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