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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蔚云教授指出,香港政制发展必须由中央主导

2004年03月28日 11:18

  中新社澳门三月二十七日电(记者孙兆震)萧蔚云教授今天在此间的一个研讨会上重申,香港的政制发展必须由中央主导,中央有最终的决定权。他指出,香港《基本法》充分体现了爱国爱港的精神。

  萧是香港和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教授,现为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他今天在澳门科技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所主办的“一国两制:二00四论坛”上发表演讲,对香港政制发展的内容、原则进行了阐述。

  萧蔚云指出,香港二00七年以后的政制发展,一要符合香港的实际情况,二要循序渐进。如要修改行政长官、立法会的产生办法,须经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行政长官同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或备案。

  萧蔚云强调,香港政制发展必须由中央主导,中央有最终决定权。他解释说,这涉及到“一国两制”的落实,涉及中央与特区的关系,香港有权参与,中央更有权参与,不完全是“两制”、地方的问题,还涉及“一国”问题,跟中央有密切关系。同时,政制发展还要看是否有利于原有的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否有利于香港各阶层的参与。

  对于有人提出“还政于民”的口号,萧蔚云反驳道,香港回归祖国,从殖民者手中收回管治权,实行“港人治港”,才是还政于民。现在香港的民主比回归前多了无数倍,为什么那时不喊?这说明极少数人的提法有问题,也说明要以爱国者为主体治港是正确的。

  萧蔚云还指出,“基本法中没有写明爱国”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基本法》充分体现了以爱国者为主体治港的精神,如特区主要官员和立法会议员都要宣誓拥护《基本法》,《基本法》就体现了爱国爱港的精神,“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就是说两者都要效忠。(完)

 
编辑:张明
相关专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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