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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法官首次亲身“取证” 中国受害劳工全面胜诉

2004年03月27日 09:30

  中新网3月27日电 中国新舄劳工受害者起诉日本政府案26日作出判决,新舄地方法院判决中国劳工胜诉,并要求日本政府和地方企业一同承担责任。新舄地方法院的判决是中国劳工在近10年诉讼历程中获得的为数不多的胜利之一。

  在宣判之后,原告代理律师、多年代理二战劳工诉讼的北京律师康健接受了北京晨报的独家采访。

  康健律师激动地表示,这次中国劳工获得了全面胜诉。此案突破了类似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几大难题,如“国家无答责”、“个人请求权”等方面的障碍,法院详细认定了当年日本政府和企业的违法事实。法院宣布日本政府与企业共同承担责任,这在对劳工诉讼的判决中尚属首次。

  据康健律师介绍,新舄诉讼从1999年正式起诉,到现在已经有5年,其中开了十几次庭,有两个原告在诉讼期间已经去世。12名原告中,有8名原告曾赴日出庭作证。2003年1月,新舄地方法院曾经进行了一次“现场勘验”。法官来到当年中国劳工工作的新舄港,亲身体会到劳工当年极其恶劣的工作条件。这也是在一系列的劳工诉讼中,法官第一次到现场亲身“取证”。

  2002年曾赴日本出庭作证、78岁的沈阳劳工张连信听到消息后,兴奋地连连说:“太好了,太好了。我们当年在日本吃的苦、受的罪,总算有个回报。不管怎么样,还是有个公道的。”

  亲自参加这次宣判的王城伟老人的儿子王海京则谈起了这次胜诉的不易:“真是不容易呀,这场官司打了五六年,我父亲作为原告代表,就两次去日本作证。父亲这幺大年纪了,也没什幺别的想法,就是想讨个公道,也不白白受这幺多年的苦。”

  “法院宣判日本政府要承担责任,这说明日本已经从实际行动上正视历史,并付出它该负的责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副所长张进山研究员得知此消息后表示:“这说明日本法律界已经公开表示,侵华事实既然是战争罪行,对加害者的犯罪事实的认定,除了承认事实之外,还要对受害者进行赔偿。”

  张进山研究员进一步分析了此案胜诉宣判的背景和重要意义。他认为,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对于二战受害者赔偿是理所当然的。法院对于日本政府做出赔偿的决定和当今国际形势的发展不无关系。随着中国的崛起,日本政府也会更加重视中日关系。这一判决,对改善中日关系有所促进。(代小琳)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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