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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建华说: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动释法对香港是好事

2004年03月26日 22:45

  中新社香港三月二十六日电(记者陶社兰)对于将于四月二日至六日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议程包括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草案,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今天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动就立法会及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释法,对香港是好事,可消除疑虑,平息争拗,有利香港发展。

  董建华今天晚上与特区政制发展专责小组三位成员曾荫权、梁爱诗、林瑞麟一起,在政府总部会见新闻界时做上述表示。

  他说,听到人大常委会要进行释法,市民可能会感到有点意外,可能会担心社会能否承受另一次释法带来的影响,这样的心情,我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政制发展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和严肃的问题,不但涉及香港甚至国家的根本利益,亦关系到《基本法》的贯彻实施,关系到如何根据《基本法》的规定推动政制发展。这当中涉及的就是对有关《基本法》条文要有正确的阐释。

  董建华指出,中央较早前已表明,政制发展关系到“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的贯彻落实,关系到中央与香港特区的关系,关系到香港社会各阶层、各界别的利益,关系到香港的长期繁荣和稳定,现在中央将政制发展问题提升到国家最高权力机构这层次去讨论,显示中央对香港政制发展的高度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宪法和《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行使解释《基本法》的权力,为这些问题作出权威性的决定,不但可以释除香港社会疑虑,减少争拗,让大家有一个更稳固的基础去处理日后有关政制发展的讨论,还可以确保大家日后处理具体方案和相关立法工作时,是完全合法合宪。

  他并称,人大常委会将在三月三十日会见政制发展专责小组,听取香港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以及特区政府的立场。

 
编辑:李淑国

相关报道: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下月2日至6日举行 (2004-03-26 17:07:29)
相关专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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