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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下月2日至6日举行

2004年03月26日 17:07

  中新社北京三月二十六日电(记者齐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将于下月二日至六日召开,会议包括多项重要议程。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委员长会议今天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委员长会议建议,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的主要议程包括: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提请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草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对解释草案的有关问题作了汇报。根据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委员长会议决定,征询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对该解释草案的意见。

  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的议程还有:

  ——审议四项法律和法律问题的决定: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电子签名法草案以及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草案。其中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是第三次审议,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和电子签名法草案是首次提请审议,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草案则是经修改后重新提请审议。

  ——审议国务院两个报告:国务院关于“四五”普法情况的报告、关于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情况的报告。

  ——审议一个执法检查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科技进步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完)

 
编辑:陶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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