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天津三月二十三日电(记者柳俊武)针对危险品废物特别是放射性设备日益增多的态势,天津市对生产、销售、使用、运输放射性物品的单位,实施许可证、登记证、污染物登记注册证年审核查制度。国家有关部门参照天津模式,今年将投资一百五十亿元人民币,在各地建设三百多座危险废物处理中心。
据了解,天津市拥有放射性设备近二千件,主要包括医院使用的CT、亚氦刀、骨密度测量仪等医疗器械,以及科研单位、生产企业使用的测厚仪、测重仪、密度计、料位计、液位计等设备,且以每年百分之七十的速度增加。天津危险品废物处理处置中心仅运行六个月,已安全妥善处理危险废物四千多吨,其中处理医疗废物一千六百多吨,焚烧固化填埋处理危险废物五百多吨。此外,还处理了大量来自广东、上海、苏州、青海等省市的一般性废物以及毒鼠强等剧毒废物。
目前,天津危险品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已通过国家验收,并通过了美国西蒙环境审计公司的全面审计,可受理全球跨国公司的废物处理业务。
天津对放射源设备实行年审核查制度后,将对生产、销售、使用、运输放射源设备的违规单位,最高将开出一百万元的罚单,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保总局日前在天津召开会议,推广天津危险品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建设的先进经验。即将在各地建设的三百多座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其所有技术、规格、运行模式亦将全部参照天津模式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