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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美博士不愿赡养生母 重庆六旬农妇诉诸法庭

2004年03月23日 17:09

  中新网3月23日电 在被告缺席的情形下,重庆市万州区法院昨天再度开审61岁的袁和梅状告其38年未曾谋面的儿子、现定居美国迈阿密的博士罗丹会一案。

  据《成都商报》报道,袁和梅是重庆市忠县野鹤乡一介农妇,1962年与第一任丈夫罗继流结婚,次年6月生下儿子罗丹会。孩子才10个月大的时候,在忠县煤矿工作的丈夫因公死亡。袁和梅说,当时在吉林长春教书的罗继汪(丈夫的哥哥,罗丹会的伯伯)表示,为了罗丹会的前途和罗家的兴旺,希望孩子由他代为照管。为了小丹会的未来,她同意了。母子分开的那一年,孩子还不到4岁。

  然而,儿子一去几十年,袁多次希望与儿子见面均未果。罗丹会在美国读完博士后取得绿卡,收入丰厚。袁称,目前她年事已高,疾病缠身,生活不能自理,希望儿子能履行法定赡养义务。2001年4月25日,一封从美国寄来的信件突然出现在了袁和梅面前,落款人是“罗丹会”。信上,罗丹会说,他是一个普通人,“生母未有尽到抚养责任,我也自然没有赡养义务……”

  2002年,袁和梅将起诉罗丹会的诉状递到法院,要求儿子每月支付赡养费2000元。

  袁和梅说:“我起诉不是为了赡养费,我只是想逼他(罗丹会)出来,当面叫我一声妈,要他认我这个妈啊!”

  罗丹会当时已经搬家,在美国的住址不详,无法向其送达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同年6月法院第一次开庭。依照有关规定,法院进行了公告。公告发出后半年即视为送达。被告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

  昨日上午,此案再次开庭,在被告未到场的情况下缺席审理此案。但近中午时,审判长得知袁和梅有罗丹会在美国的最新地址后宣布休庭,要求按照此新地址再次发出传票。

  法院传票将在近日发出,袁和梅则呆在家里,等候着地球另一面传来消息。(刘宇)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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