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九日电(记者 孙自法)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王景川十九日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颁布实施二十年来,中国已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专利法律体系,并且不断得到完善。
中国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家知识产权局十九日联合举行专利法颁布二十周年座谈会,王景川讲话时作上述表示。
他说,一九八四年三月颁布实施的专利法,从法律上承认发明创造可以作为一种无形财产受到保护。作为一部原本根植于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中国于一九九二年确定市场经济体制的八年前就颁布实施《专利法》,这“在中国法制史和科技史上具有开创性意义”。
二十年来,中国在深入研究、广泛借鉴世界各国专利制度经验的同时,立足于具体国情和实际需要,使中国特色的专利法律体系不断得到完善:为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对专利法进行修订;国务院于二00一年再次对专利法实施细则进行补充修订;最高人民法院同年颁布了两个有关专利法的司法解释。
目前,中国已形成以专利法为基础,以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代理条例、国防专利条例等行政法规、有关地方性法规以及有关司法解释为主干,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规章为必要补充的专利法律体系。
王景川说,专利法颁布二十年来,中国专利事业在六个方面发展迅速,专利法律体系只是其中之一,另五方面包括:
——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大幅增长。从一九八五年到二00三年,中国受理的专利申请量增长了二十倍。截止本月十七日,中国受理专利申请总量达两百万件,第一个一百万件花了十五年,第二个一百万件仅用了四年多一点;授予专利权总量达一百零九万件。
——建起一支素质较高的专利工作队伍。已形成由专利立法、专利审查、专利代理、专利行政执法、专利司法、专利管理、专利教育培训和科研工作人员等组成的专利工作队伍。
——专利审查能力明显提高,信息化工作进步明显。目前,中国发明专利实质审查周期由五十三个月缩短到三十个月,与发达国家差距大幅缩小,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审查做到基本无积压;信息化方面,专利电子申请系统和电子出版系统已投入使用。
——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成效显著。一九八五年到去年底,共受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冒充行为一万八千多件,结案一万七千件。
——积极参与知识产权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国以负责任和建设性态度,在国际专利制度调整与变革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