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十六日电 题:警惕消费安全的几大“杀手”
中新社记者阮煜琳
近年来瘦肉精、毒大米等食品安全以及美容不成反毁容等消费者人身安全被侵犯的问题屡屡曝光,日前在北京举行的“二OO四年三一五诚信维权网上系列活动”上,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王前虎呼吁,社会各界应高度重视消费者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保护。
食品安全警钟不断
“民以食为天”,但近几年屡屡出现的结核奶、进口奶粉被污染和亚硝酸盐超标、豆奶中毒、毛发酱油等食品安全问题,极大侵害了消费者的安全。王前虎说,近年来儿童食品安全隐患也在增多,一些经营儿童食品和用品的厂家只关注利润,忽视质量和安全。如儿童奶粉不达标,造成了饮用的儿童高度营养不良等。
他说,二OO三年全国消协系统共受理食品方面的投诉六万余件,主要表现为:人身伤害事件时有发生、食品中夹有异物以及擅自更改食品保质期。
汽车安全问题频频发生
汽车作为高技术含量的消费品,其质量和车内装饰材料挥发出的有害气体,应该符合人身安全的标准。王前虎说,但投诉却反映出,由于个别汽车产品质量不过关,内饰材料选用不当,已成为新的隐形“杀手”。
据统计,二OO三年全国消协共受理汽车安全投诉一百四十三件,比上年增长了百分之三十以上。王前虎说,主要是汽车质量问题导致安全问题突出以及车内有害气体超标。
服务安全无保障
二OO三年全国消协共受理娱乐、食宿、美容院和商场、超市等服务场所有关安全的投诉三千三百余件,比上年增长了百分之二十六。劣质美容侵害消费者身心健康、餐饮不洁造成食物中毒等事件时有发生。
王前虎说,一些不具备医疗美容资格的美容院,在广告中宣传“无痛美容”、“不需手术”来误导消费者,使一些女士在隆胸、吸脂等手术中,美容不成却毁容,造成心理和生理的双重痛苦。
加大打假治劣惩罚力度
中消协分析,消费者的消费权被侵犯、消费者投诉增多的主要原因是:经营者法制观念淡薄,唯利是图,无视消费者的安全权;制售伪劣产品和提供劣质服务的成本远远低于其获利数额,诱使其铤而走险;有些商品或服务缺乏安全标准或标准滞后,也给不法经营者以可乘之机;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打假治劣力度不足以造成威慑。
为此专家建议,要加大打假治劣的惩罚力度,使其非法获利不足以支付承担法律责任的成本,令违法经营者无利可图。同时,及时解决安全标准缺失和滞后的问题,严把产品和经营主体的市场准入关,对屡教不改或有严重违法行为导致人身财产损失的及时向社会通告,加大对经营者的心理威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