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6日电 新华网今日发表分析文章称,在中国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城镇化一定要与“三农”问题紧密结合,通过推进城镇化进程,切实解决“三农”问题。
中国城镇化率达到39.1%,就是说,全国有1/3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城市。从世界城镇化进程来看,城镇化率从36%提高到60%属于加速期。
农业、农村、农民的“三农”问题,一直是困扰经济发展、社会公平、实现现代化的核心问题之一。“三农”问题的解决,其根本出路在于减少农民的数量,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
业内专家认为,当农村人口数量下降到总人口的25%以下时,农村土地的价值才能达到市场化的要求,农业土地的集约化生产、规模化生产和专业化生产才达到一定的水平,农业的科技含量、服务水平和农业成本才会有大幅度的改善,农民的收入水平和整体素质才会有明显的进步。大量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只有靠实现城镇化战略、提高人口的素质和技能、创造就业机会才能够最终完成。
城镇化的最终目的是解决农村问题,在这个前提下,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确定为中国城镇化战略的核心。城市有不同的等级,不同的等级意味着不同的分工。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国际交易成本比较低,它的主要作用是国际交易的平台;中等规模的城市是区域交易中心,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起领头羊的作用;小城市是周边集镇的交易平台,集镇又是周边农村农副产品的交易平台和服务体系。城镇化不能只注重大城市的发展,一定要实现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这是由中国的国情和所处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决定的。大城市的发展,在产业结构上需要与周边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互补。要把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发展同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问题相结合,才能积极有效地推进城镇化,实现城市繁荣带动农村发展,城乡共同富裕的目标。
在城镇化的发展中要建立合理的城镇体系。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通过合理的城镇化转移农村的富余劳动力,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方法。据专家估计,按照现有的生产水平,中国目前农村的富余劳动力约有2.5亿人。如果农业生产力持续提高的话,富余劳动力将更多。只有持续地、有条不紊地实现农村人口的转移,才能逐步增加农民的收入,实现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发展要实行城乡统筹,以城市繁荣带动农村发展,把城乡统筹发展作为制订城乡规划和研究重大政策的重要指导思想。
要大力发展小城镇。小城镇地处农村,改革与发展的成本比较低,符合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的水平。农业的现代化,必须通过广泛的社会化服务才能实现。农民不能自我封闭,自己服务自己,走自然经济老路子。农村社会化的服务只有通过小城镇才能做到,如产前产中服务、种苗和优良品种的提供、市场的推销、产成品的交易、农副产品的加工等,都集中在小城镇。小城镇是农业现代化、农业社会化的基地,没有小城镇的发展,就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协调发展、稳定推进小城镇,还能够避免大城市的过度膨胀,同时使许多农民在逐步发展起来的小城镇中完成向城市文明过渡。(孙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