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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清时院士:中国高校应建立“首席执行官”制度

2004年03月15日 10:08

  中新网3月15日电 中国科技大学校长朱清时院士建议,中国高校和科研机构最适合采取的管理机制,应该是“首席执行官”制或“学术带头人”制。

  朱清时说:“世界上所有一流大学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有一个好的校长选择机制,因此往往能选出好校长。”

  朱清时委员说,中国目前的国情下,大学“校长”实际上是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现行的干部选拔方法采用“基层推荐、民主测评、上级决定”的形式,存在不少问题。首先,群众基础好的人并不表明他的创新能力很强;几个“好人”放在一起,也不一定能凝聚成为一个好的团队;大学的工作专业性很强,资历深的人并不一定能干;如果副校长由上级选出,就可能觉得自己并不对校长负责,而是“分管”一些工作。

  他说,中国《高教法》明确规定,高等学校校长行使的职权之一是“推荐副校长人选”,这是国际上所有一流大学的成功经验。如果真正实行“上级选校长,校长推荐副校长”的制度,校长和副校长之间出现“内磨擦”、阻碍学校发展的情况就能得以有效避免,学校工作将“好做得多”。

  高校和科研机构都有其自身特殊性,不同于管理国计民生、协调群众利益的政权机构,这里最先进的思想往往由少数人首先理解,最适合的管理机制只能是“学术带头人”制或“首席执行官”制。

  他呼吁中国尽快落实《高教法》,尊重校长推荐副校长人选的权利,给予大学最重要的办学自主权,通过管理干部选拔机制改革为其它改革奠定基础,确保若干一流大学的尽快建成。(记者刘英楠)

 
编辑: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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