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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谈执行宪法两原则 不以领导人变换来变更

2004年03月14日 19:55

  中新社北京三月十四日电 温家宝总理今天下午在此间说,在执行宪法方面有两条原则:“第一条原则,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党的领导人和全体党员要模范遵守宪法;第二条原则,宪法是中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和法律都带有根本性和长期性。也就是说它不以领导人的变换来变更,也不因领导人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关于能不能执行好刚刚修正的宪法的提问时,温家宝说了这番话。

  他表示,这次修宪在中国的发展中具有重大意义。宪法修正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高票通过就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意志。特别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起作为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

  他还强调,“新的修改后的宪法通过以后,我们要认真执行宪法所规定的条文”。

 
编辑:吕振亚

专题网站:2004全国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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