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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代会三次主席团会议 宪法修正案草案14日表决

2004年03月13日 18:18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主席团会三月十三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表决决定将宪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大会表决。中新社记者:毛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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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三日电(记者 齐彬)中国宪法修正案草案十四日下午将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今天下午举行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吴邦国主持会议。按照大会议程,这是本次人代会的最后一次主席团会议。

  会议表决决定,将宪法修正案草案表决稿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据了解,各代表团对大会主席团关于宪法修正案草案审议情况的报告和宪法修正案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对宪法修正案草案修改稿普遍表示赞同,建议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主席团常务主席代拟了宪法修正案草案表决稿,提请主席团审议,主席团会议表决通过,将宪法修正案草案表决稿印发全体代表,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还分别表决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三个决议草案分别肯定了上述报告的内容,将提交各代表团审议,并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另外,根据人大议事规则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辞职的,应当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确认。会议表决通过,将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华福周、张耕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印发全体代表,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在通过上述决定和决议草案后,主席团成员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盛华仁所作的关于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盛华仁说,截至三月十日十八点,大会秘书处共收到议案一千三百七十四件,是中国实行代表议案制度以来最多的一次。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会后,将这个报告印发全体代表。

 
编辑:吕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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