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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政协章程修正案

2004年03月12日 15:19

  中新网3月12日电 今天下午3时,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举行闭幕会。

  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主持大会。

  会议表决批准政协常务委员会提出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修正后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会议表决批准了贾庆林主席代表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并对常务委员会一年来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会议认为,报告对过去一年工作的总结符合实际,对今年工作的安排切实可行,体现了求真务实的精神,要求常务委员会认真组织落实。

  会议表决批准了李蒙副主席代表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关于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对一年来提案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

  截止记者发稿时,会议还在进行其它议程。

  中国政协章程修正案获通过 是章程的第五次修改

  2004年03月12日15:30

  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二日电(记者张素平)今天下午,出席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闭幕会的一千九百九十八名委员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协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这是中国政协自一九四九年成立以来对章程进行的第五次修改。

  此次政协修章的要点包括:“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中共十六大以来的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和方针政策被写入章程,增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和关于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内容。另外,修正后的章程规范了对人民政协性质和主要职能的表述;增加了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工作主题的内容;进一步明确委员的条件,对委员的要求、产生的程序进行了适当的充实和完善。

 
编辑:吕振亚

专题网站:2004全国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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