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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去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44亿

2004年03月12日 08:13

  中新网3月12日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王众孚近日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指出,据统计,2003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受理消费者申诉75.44万件,调解成功66.53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44亿元。

  王众孚还透露,2003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19.28万件,案值10.37亿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6.14万件,案值18.86亿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违法案件191件。

  王众孚说,2003年全国工商系统紧紧围绕“查伪劣、反欺诈、维权益、促消费”的工作主线,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认真查处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李丽辉)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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