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南京三月十一日电(记者王国安)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炒房投机导致房地产市场“涨”声不断的现象,南京市在吸纳多方意见的基础上,于昨天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强商品房市场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对市民普遍关心的恶意炒房等扰乱市场行为进行遏制。
近年来,各路资本纷纷涌入南京,形成了规模可观的“炒房”大军,导致南京房价节节攀升,商品房价格水平高居中国同类城市前列。许多普通市民面对令人咋舌的房价升幅,只能望房兴叹,而相关专家也告诫,南京的房产市场“泡沫”已不容忽视。
新出台的《意见》对实名制认购、监管退房房源销售、开发商售楼“一房清”、开发项目网上公示等进行了规定,明确禁止恶意炒房行为。根据该《意见》,今后房产管理部门将通过商品房预售、预登记管理的方式,限制期房转让,并禁止炒房号、炒楼花;管理部门将对各楼盘所退房源的销售实施监管,杜绝假退房真转让的炒房行为;加强对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管理,推行商品房销售、登记“一房清”,房地产开发单位在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必须先经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对商品房共有共用部位的权属进行确认,进行公示后,按规定办理核价手续。
此外,将加强对商品房销售环节的监管,房产管理部门将定期公示准许上市楼盘的数量及销售情况,相关部门也将加强对商品房预售房款的监管。
按照该《意见》,今后南京市房管部门还将建立房地产企业不良记录档案,并定期发布《南京房地产企业诚信报告》,让购房者更加及时全面地了解到所购楼盘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