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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扬称,中国法院三十九项改革任务基本完成

2004年03月10日 17:00


    三月十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大会上作“高法”报告。中新社记者:毛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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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三月十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今天表示,去年是实施第一个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最后一年,纲要确定的三十九项改革任务基本完成。

  肖扬是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作上述表示的。他说,去年中国法院从审判方式、审判组织、审判机制、执行管理体制、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制度方面取得明显进展。目前,第二个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起草工作已经完成。

  肖扬列举了中国法院去年着重在三个方面进行的改革探索。

  一是进行简化诉讼程序改革,提高审判效率。实行繁简分流,重大案件依法按程序严格审理;制定《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提高民事审判效率,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

  二是开展设立少年法院试点的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少年审判工作机制。

  三是探索法院人事改革,完善分类管理制度。为提高法官素质,解决书记员和法官职能混淆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发布《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实现了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为进一步实行法院内部各类人员的分类管理打下基础。

 
编辑:吕振亚

专题网站:2004全国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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