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二日电 题:俞云波委员畅谈“人权入宪”
中新社记者 王晨波
全国政协常委、上海市政协副主席俞云波提早三天就来到了北京,这是因为在“两会”前,他还要开一个“小会”——中国人权研究会第二届全国理事会第二次会议。
但是,“两会”前的这个会却让俞兴奋不已,他听到中国人权研究会名誉会长朱穆之透露,“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有望首次写入中国宪法。“人权入宪在中国人的政治生活中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俞云波委员对记者说,他认为这是“思想解放的产物和与时俱进的创新。”
人权并不神秘
一九九三年,俞云波成为中国人权研究会的第一届理事,他见证了国内人权研究的发展历程。
“我们国家一直是重视人权的,虽然‘人权’这个词是舶来品,但是国内维护和保护人权的做法早已有之。”俞说,比如,“三个代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人为本”的发展观都是在维护人权。
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人权无处不在,非常的现实。俞做了一个有趣的说明:“百分之五十的人权涵盖女权,近来女权保护、女子就业保障、反对家庭暴力等话题频频见诸报端,全国政协最近的几次会议也都有对这些现象的讨论。”
人权不能一概而论
保障人权在国内早有所为,但与国外不同,“中国要建立的是有中国特色的人权理论”,俞说。他在一九八五年前曾在复旦大学讲授比较西方政治制度,当时,在授课批判国外虚假人权的同时,他思考了人权的“普遍性和特殊性”问题。
“中国的人权具有普遍性和共性的一面,但是它也必须放在一个民族、一种文化、一种经济水平之下来考量。”比如,中国就走过了从解决温饱到达成小康再到全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这期间,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被当作最重要最基本的人权来保障。
“我们有我们的文化传统和现实,这是中国人权的历史渊源和文化根基。”俞说。
人权纳入法制建设
事实上,人权保护在过去几年里进步非常显著,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发展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方面提出了许多新想法。中共中央提出建立“法治政府”的任务,强调“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尊重和保障人权”,“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并在保护流浪人口、农民工、艾滋病患者和贫困人口等弱势群体权利上采取了有效的措施。
而最近所提出的人权入宪更意味着,“人权作为国家意志,将写入中国的根本大法,这是中国在人权建设和保障中的一大进步。”俞说。
他相信,中国在人权保障的具体措施方面还将继续迈出步伐,“人权入宪是根本法层面的问题,将来还可能在具体的法律措施方面有所建树。”俞云波委员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