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一日电(记者魏晞)中国证监会今天表示,中信证券、海通证券、长城证券三家证券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已核准,三家公司将成为首批获准发行公司债的券商。这是近年来中国公司债券市场发展迈出的重要一步。
券商发债讨论已历时数年,此次得以发行被认为是证监会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证券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对于改善券商融资结构、增强持续发展能力,提高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本次核准发行的债券规模共计不超过四十二点三。其中中信证券不超过十亿元,海通证券不超过三十亿元,长城证券不超过二点三亿元。
风险控制仍是证监会考虑的首要问题。此次各家公司发债规模都严格限制在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以内,债券期限均为五年,全部由债券担保人出具了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同时,发行将全部向合格投资者定向发行,并由发行人依据规定自行组织销售。各发行人都根据规定聘请评级机构对本次发行的债券进行信用评级,为债券持有人聘请债券代理人,为债券本息的偿还设定了专项偿债账户并明确提取偿还资金的频度,以及明确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召开程序及决议的生效的条件。
可以预见,发行公司债券作为合法的长期融资渠道,将成为证券公司融资的重要方式。证监会称,今后将陆续有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筹集长期资金。
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券商存在经营风险,保监会和银监会已明确将各银行和保险公司控制在可购买券商公司债的名单之外,投资者范围受到限制。业内人士认为,这也是目前中国金融分业经营现状的必然结果。